发布文号: 琼府办[2007]15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推广应用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2006)20号),加快我省推广应用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以下简称电子监管网)的步伐,确保我省此一工作任务在两年内完成,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推广应用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一)到2008年底工作目标。
全省所有适合入网的企业,特别是食品、农资、建材、化妆品类产品的生产企业,全部加入电子监管网,产品赋码激活上市;在全省18个市、县城区300个重点商场布设电子荧屏查询终端,在全省各乡镇、农场、村庄广泛布设电话信息查询终端,使电子监管网在全省基本覆盖。
(二)今年工作目标。
2007年是全省电子监管网工作全面铺开阶段。企业入网数应达到497家,重点市、县的55个重点商场(超市)布设荧屏查询终端,乡镇、农场、行政村和文明生态村布设电话查询终端(村村查)2000台。
1.企业入网目标:497家企业入网,其中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原产地域保护产品、省名牌产品和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取得产品条形码的产品的生产企业争取全部入网。各市、县入网企业数量分配及具体企业名单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商各市、县政府确定并行文通知。
2.查询终端布设计划:55个商场(超市)布设荧屏查询终端,布设2000个电话查询终端(村村查)。各市、县布设电话查询终端、荧屏查询终端数量分配及具体商场名单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商各市、县政府确定并行文通知。
二、工作步骤
(一)2007年企业入网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全面动员阶段(2007年2月至7月)。
2007年要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入网企业的动员工作,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1)召开全省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网工作现场会(2007年2月上旬)。通过现场会,充分总结2006年全省电子监管网工作经验,介绍入网企业的成功经验、做法和成果,进一步推动企业积极入网。
(2)市、县召开入网企业动员大会(2007年3月中旬)。海口市、儋州市、文昌市、琼海市、澄迈县、定安县、万宁市、三亚市等重点市、县要根据入网企业名单,召开拟入网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入网动员大会,其它市、县召开拟入网企业座谈会,进一步做好企业入网动员工作,明确各企业入网时限。
(3)与拟入网企业进行深入沟通(2007年3月下旬至7月)。海口市是全省工作重中之重,要针对入网企业的具体情况,结合确定的企业入网时限,分门别类地召开入网企业座谈会,充分听取企业对入网工作的意见和想法,统一认识,解决具体问题。其它市、县应安排专门人员深入各个拟入网企业,与其进行深入沟通。海口市及其它市、县在与企业沟通过程中,可邀请中信国检海南公司的技术人员参加,具体介绍产品监管网功能、特点及入网具体事项。
2.签约赋码阶段(2007年8月至10月)
根据全年入网企业入网时间安排,各市、县要积极做好入网企业的签约入网工作,中信国检海南公司要密切配合各市、县开展企业入网签约工作。在签约过程中,要跟踪落实入网产品赋码工作,做到签约一批,赋码一批,不留死角。
3.激活上市阶段(2007年10月至12月)
针对企业赋码产品情况,中信国检海南公司要帮助各企业做好产品赋码后的包装印刷工作,要认真研究采用最合适又不过多增加企业负担的模式,在产品包装上赋印电子监管码,使所有上市产品都使用电子监管码。同时,中信国检海南公司要指导企业和超市完成赋码后的产品上网激活工作,完成入网产品的上网查询工作。
(二)2007年查询终端布设分三个阶段进行。
按照先易后难,先重点商场后一般市场,先较发达乡村后一般乡村的工作思路,逐步推开,最终建成布局合理、覆盖全面、查询便捷的产品质量信息查询网。
1.第一阶段(2007年2月—3月)。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按照分配的任务制订本地区、本部门2007年电子监管网终端布设的工作计划和措施,配合中信国检海南公司在重点地区、重点商场布设高级查询终端或村村查终端的试点,并调试投入使用。
2.第二阶段(2007年4月—9月)。完成全部商场荧屏查询终端的布设工作,并调试投入使用。
3.第三阶段(2007年10月—12月)。完成全年村村查电话查询终端的布设工作计划,初步形成城乡一体的电子监管网查询终端系统。
三、推进措施
全省加快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网产品入网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海南省推广应用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各负其责地做好全面推广应用工作,确保年度工作方案的落实。
(一)各市、县政府要根据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商定的入网企业名单和查询终端布设安排,制定具体的企业入网计划和查询终端布设位置,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限,报省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各市、县可根据实际,动员入网计划外企业加入电子监管网。
(二)省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工作阶段,联合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对各市、县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网工作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符合条件产品入网,对加入电子监管网企业给予支持:
1.对入网的企业,各市、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分类在行政许可事项中开设“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办理。
2.申报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省质量奖、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给予奖励分值。
3.加入电子监管网的产品,在申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时,受理时限从国家规定的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按时办结送达。
4.申报国家规定的28类食品生产许可证,从受理申办、现场核查、产品抽检到上报审批发证,由国家规定的120天缩短为60天。
5.申报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其中机械、厂内机动车等)使用注册登记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
6.受理特种设备定期检查,2个工作日内答复,5个工作日内进行检验。检验结束后,当面出具检验的初步结论意见。出具正式检验报告,从国家规定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8个工作日。
7.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由原定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
8.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从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9.产品质量检验,凡现场条件具备的,当日受理,当日实施。食品化工类产品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11个工作日出具检验报告。橡胶、塑料、纺织、建材、包装、机电类产品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11个工作日出具检验报告。
10.计量器具检定的时限,从2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
11.积极与入网企业密切配合,组织专项打假活动,切实保护入网产品,做好入网企业维权服务工作。
(四)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查询终端布设工作:
1.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引导入网企业产品优先进入安装查询终端的商业场所。
2.广泛宣传已安装查询终端的商场名单、村村查具体场所,让广大消费者了解和掌握查询方式,引导广大消费者正确使用。
3.将商业场所布设查询终端与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布设村村查电话查询终端与文明经商、文明生态村建设相结合,扩大电子监管网的影响。
4.中信国检海南公司应加强对查询终端设备质量和安装维护质量监管,配备优秀的技术队伍和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安装规范和使用维护保养规范,在设备选型、系统安装调试、用后维护保养升级等方面切实做好服务工作。
二○○七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