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渝办发[2007]5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国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2007年全市政务公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的认识
近年来,我市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实际,狠抓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对打造服务型、责任型政府,提高行政效率,保障群众合法权利,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最近一段时期的情况看,一些地区和部门对抓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不大、制度不够落实等,其主要原因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务公开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强有力措施。深入推行政务公开,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重要保证,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和殷切期望。我市要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成为长江上游的经济中心,必须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推行政务公开有助于完善政府管理体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软环境。因此,各地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在新形势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一项重大任务,纳入总体工作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大力加强行政服务窗口建设
行政服务窗口是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加强行政服务窗口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任务和内容。各地各部门要把加强行政服务窗口建设作为推进和落实政务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运行机制,使行政服务窗口成为深化政务公开的有效形式。
(一)大力加强区县(自治县)行政服务大厅建设。一是严格实行集中办理规定。凡是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必须将直接为基层和群众服务的行政审批事项纳入服务大厅统一办理,绝不容许将所谓的重要审批事项留着自行办理。市直管部门也要服从区县(自治县)的统一安排,不得以任何借口将行政审批项目游离于服务大厅之外。二是各区县(自治县)要对现有的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凡是国家和市里已明确取消的审批项目要及时停止审批。要严格按照市里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绝不容许私设行政审批项目和乱收费。三是做好承诺服务工作。要将审批所需资料、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全面公示,严格执行,取信于民。
(二)大力加强市级部门审批服务窗口建设。市级各部门必须坚持一个窗口对外,严禁有关处室直接对服务相对人,要作为反腐败抓源头的一项具体工作来落实。没有设立“窗口”的,要在今年上半年内完成建设任务。已建立的,要在完善运行制度,创新服务机制,强化监督制约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好“窗口”的作用。
(三)大力加强乡镇服务代办室建设。今年内全市各乡镇要全面推广为民服务全程办事代理制,将过去由农民自己前去政府机关办理的事情改为由乡镇干部代为办理。要将代理项目、所需材料、办理时间张贴上墙,安排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专职负责接受、落实农民代办事宜。代办服务不得收取任何附加费用。
(四)大力加强公共服务窗口建设。公用企事业单位承担着政府履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能,是政府向人民群众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渠道。为此,各公用企事业单位要大力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注、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公共服务的政策规定、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及收费标准,把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的全过程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要及时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创新服务方式,扩大服务内容,满足群众多方面的公共需求。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切实推进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难”、“看病贵”以及“水电气供应服务不到位”等现实问题的解决。
三、切实抓好政府网站建设
政府网站是施行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建设。未开通的要立即组织人力物力尽快予以开通。已开通的要努力提升建设和管理水平,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将政务公开各项内容全面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切实发挥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要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将群众关心、关注的政务信息及时上网发布。在开办领导信箱、办事指南、政策导读栏目设置基础上,积极开设在线问答、行政投诉、举报热线等互动式平台,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受理群众投诉,接受群众咨询,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同时,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网上交费、办证、年检等服务范围,逐步探索网上审批,提高在线办理的能力,确保“十一五”期间50%的行政许可项目实现在线办理。
四、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
各地各部门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要将与此相关的文件、会议精神及时全面予以公开。要在公开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和执行情况,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上级政府或政府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为抵御灾害而接受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农村基层组织的债权债务情况,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录用以及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等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食品安全、上学就业、招干招生、财务收支、征地拆迁、干部廉洁自律等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内容,让老百姓了解,让群众知情,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五、积极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今年我市要把行政运行过程公开作为深化政务公开的突破口,稳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指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的权力,从依据到决策、执行、结果实行全过程动态公开,实行阳光行政,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主要内容包括:全面清理行政权力,编制、公布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实行权力规范运行、程序管理。今年各地各部门要做到:一是依法全面清权,本着“职权法定、程序法定”的原则,对所有行政权力,包括行政许可权、非行政许可审批权、行政事业性收费权、项目建设、资金分配、资产处置等重要事项决策权,单位内部人、财、物管理权,以及其他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逐项登记,编制行政职权目录。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对应职权目录以“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形式简明、操作方便”为标准,就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绘制流程图,明确各环节承办岗位及责任人、办理时限、相对人的权利等。三是严格过程控制,对各个环节规定“谁来办”、“怎么办”、“什么时间办”,通过过程控制对行政活动进行规范、指导和监督,使工作人员“不能不作为,也不能乱作为”,以有效预防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六、认真开展依法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工作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监督权”,这对深入推行政务公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市民申请公开的事项将越来越多。为此,各地各部门要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认真研究,切实做好有关工作。要建立健全受理反馈机制,对群众要求公开的信息,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需要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不是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推诿。坚决反对避实就虚,回避矛盾的现象。对一些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要对当事人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七、扎实做好区县政务公开指南编辑工作
今年,我市要继续开展政务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不断充实政务公开目录内容。在出版《重庆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指南》基础上,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编制区县(自治县)政务公开指南,各地要认真做好有关配合工作。
政务公开意义重大,任重道远。各地各部门要在总结以往经验基础上,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的领导,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精心组织、求真务实。要将政务公开的精神贯穿于政府各项业务工作之中,真正使政务公开成为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要通过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有效防止半公开、假公开,重形式、轻内容的倾向,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市政府将继续对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实行考核,对工作开展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二○○七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