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青政办[2006]180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邮政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中国邮政实行政企分开,组建邮政监管机构,成立国家邮政局和邮政集团公司。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设立省(区、市)邮政监管机构的“三定方案”,经国家邮政局批准,青海省邮政管理局于2006年9月12日正式成立。青海省邮政管理局隶属于国家邮政局直接领导,是实行垂直管理的政府行政监管机构,负责对全省邮政行业普遍服务、特殊服务、通信安全的监督管理。
为了发挥青海省邮政管理局对全省邮政行业的监管作用,请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根据工作性质和职责,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与其加强工作联系,协调工作关系,促进其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能。
地 址:西宁市长江路93号(鸿宇宾馆 6楼)
联系人:郝永谦(综合处处长)
联系电话:0971-915609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