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07]1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在全区开展文化服务进农家活动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关于在全区开展文化服务进农家活动实施方案
农村文化是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推进新农村文化建设,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06]12号)精神,现就在全区开展文化服务进农家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总体思路:以繁荣农村文化,实现和保障广大农民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按照“科学规划、整体推进、政府扶持、社会参与、文化进村、信息入户、项目带动、农民受益”的原则,以打造重点文化工程为突破口,构建起以政府为主导,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以农户为对象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新格局。
精心组织,着力推进九项重点文化工程建设 一、新建一批乡镇文体工作站。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部要求,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文化厅乡镇文化站建设规划,“十一五”期间,每年新建和改建一批农村乡镇文体工作站,力争全区187个乡镇文化站(中心)全部得到新建。同时,强化文体工作站(中心)的综合服务功能,努力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更加迫切的丰富的文体娱乐、科技培训等需求。
二、扶持一批农村文化示范点。“十一五”期间,自治区每年扶持100个村文化体育活动室、50个农民家庭文化体育户(文体大院)、50个农民文艺团队、10个乡村文化广场,尔后以示范点模式在全区推广。用5年的时间,全区村级文化室、农民家庭文化示范户、业余农民文艺团队基本覆盖每个行政村。
三、充实一批农民书屋。结合国家“送书下乡”工程的实施,加大送书下乡力度,鼓励农民个体兴办,政府扶持的农民书屋。“十一五”期间,每年扶持建设200个农民书屋,力争到“十一五”未,全区有1000个农民书屋。
四、组建一批农民艺术团队。按照全区各类农民业余团队实际,整合和合理分布民间艺术资源,采取鼓励农民自办兴办,政府扶持的方式,组建一批农民艺术团队。“十一五”期间,每年扶持组建50个农民文艺团队,为给农村留下一支永远不走的文艺工作队伍。
五、建立一批农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基层服务站点。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总体规划,“十一五”期间,在抓好国家试点县(贺兰、盐池县)和自治区试点县(彭阳县)的同时,加快全区乡镇、街道,特别是村级基层服务站点的建设。结合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的实施,每年安排共建20个?30个乡镇、村级服务点建设。
六、建立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基地。“十一五”期间,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名录保护为龙头,在集中整理、研究和保护的同时,建立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地。在纳家户中华回乡文化园建立“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地”,并在园内设立陈列馆,形成保护、研究、演示、制作加工、销售一条龙。同时积极协调,在区内各著名景点和在相关县(区)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基地。
努力挖掘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制定和完善《宁夏回族自治区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传统文化艺术命名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命名管理办法》,建设特色文化村,在具有特色文化资源的村庄,挖掘、保护和利用文化资源,开展特色文化活动,以文化凝聚人,用特色文化塑造村庄形象。
七、着力培养一批农村文化骨干。“十一五”期间,每年安排200名乡镇文化体育站、村文体室文化骨干及农村业余文艺骨干进行轮训,不断提高农村文化工作队伍素质。
八、推出一批反映当代农村生活、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佳品。组织专业作家、业余文艺爱好者和区内各艺术团编创(演)反映新农村建设的作品,并组织开展评奖活动。
九、精心组织一批以表现农村新面貌和科技致富为主要内容的“家家乐”系列文化活动。“十一五”期间,每年组织一次以农民写、写农民、农民演的农村优秀文艺汇演;继续组织举办“中国西部民歌(花儿)歌手邀请赛”,使之成为我区对外宣传的品牌活动;组织开展“一县一品一艺及文化体育科技展演”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演活动,充分展示我区民族民间文化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