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京价(房)字[2002]178号
北京诚信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静馨嘉苑住宅小区保安、保洁收费的请示》收悉。按有关开发建设文件,静馨嘉苑住宅小区属普通住宅,应执行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对于超出普通住宅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袋装垃圾及保洁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10元收取。此项费用中已含大垃圾桶、每户每月的垃圾袋和大垃圾桶垃圾袋费、保洁费,不得另收保洁费。
2、对讲系统、家庭报警系统运行维护收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03元收取。
以上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执行日期为2002年5月1日至2003年4月30日。待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经物业管理委员会确定后,重新报市物价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