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豪景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6-12 生效日期: 2002-06-12
发布部门: 北京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京价(房)字[2002]233号
北京豪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申请书》收悉。根据有关开发建设文件,豪景大厦属于综合楼,不适用《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和《北京市高档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京价(房)字[1998]第394号)。豪景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应由你公司与产权人协商确定。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4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