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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松园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3-15 生效日期: 2001-03-15
发布部门: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京价(房)字[2001]065号
  北京市昌平城市改建综合开发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昌平松园小区经济适用住房最高限价的报告”收悉。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1998]54号)等有关政策,经研究批复如下:
  松园小区经济适用住房最高销售价格为2350元/平方米。承诺总面积17.44万平方米。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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