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设置北京市团河地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3-29 生效日期: 2001-03-29
发布部门: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2001年3月29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 条第三款的规定,批准设置北京市团河地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
2001年3月29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0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