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京国税发[2001]211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直属分局,市公安局所属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通知》(国税发[2001]81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明确如下问题,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国税、地税、公安机关接此通知后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深入开展打击涉税犯罪活动,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的认识。
二、各级国税、地税、公安机关要根据本地区的情况,结合《通知》中的要求,研究制订本地区的具体工作方案,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三、各级国税、地税机关要认真做好涉税犯罪案件,特别是那些对社会经济活动危害大,在本地区有代表性的大要案件移送工作,公安机关要集中优势警力,运用多种侦察手段,快侦快破。
四、在此项工作中,国税、地税、公安机关要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出重拳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力争在短时间内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坚持不懈地抓下去,为首都税收秩序的根本好转做出应有地贡献。
2001年8月14日
附: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