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京价(房)字[2001]305号
宣武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在宣武区危拆迁中经济适用住房价格问题的函》(宣政函[2001]18号)收悉。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19号)规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你区2001年度第一批危改项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函复如下:
天桥、牛街二期、槐柏树街11号院、新安中里、红居、南横街东口,共6个项目,价格水平为:3500元--4200元/me2
以上价格为政府指导价,作为危改区居民购买回迁安置房、建筑面积超过人均15me2部分的计算价格标准。具体执行中由区人民政府按照不同区域,在指导价格幅度内自行掌握。
请你区将制定的具体价格及时向市物价局、市建委备案,以便于各方面掌握信息和监督管理。
特此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