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规定,现将中央在京承担国家粮油购销企业的名单下发给你们,请结合财税字[1999]198号及京国税[1999]140号的有关规定一并执行。 中央在京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名单如下: 1.中谷中央储备粮公司;
2.北京八达岭华天国家粮食储备库;
3.顺义中宏国家粮食储备库;
4.国家粮食储备局结算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