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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高校离校学生返校预案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5-10 生效日期: 2003-05-10
发布部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高等学校: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首都高校防控“非典”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各校要继续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做好工作,保证疫情在校园内得到有效控制。前一段时间,高校有一定数量的学生离开了校园,现在逐渐开始关注返校的问题。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制定离校学生返校的工作预案,确保学生返校工作在学校疫情缓解后有序进行。离校学生不得擅自返校,必须在接到学校通知后,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有组织地返校。绝不能因学生返校出现新的人员交叉感染,绝不让任何一个有可疑情况的学生未经医学观察而进入班级和学生宿舍过集体生活。
  根据北京防治非典型肺炎联合工作小组《关于非典型肺炎接触者隔离防护的暂行规定》以及中央、教育部和北京市的有关文件、指示精神,现就做好离校学生返校工作预案问题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离校学生返校工作。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学校防控“非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总体工作方案,按照有利于全国疫情控制、有利于打赢首都五月防控“非典”攻坚战、有利于学生身体健康、有利于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原则,加强领导,提早准备,周密部署,尽快落实。各校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务必做到平稳、有序、可控、安全。

  二、各校要详细制定离校学生返校方案。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调整教学安排,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授课和补课,保证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要区分不同情况,制定返校方案:
  1、离校学生较多的学校,原则上就地放假,将本学期后半段与暑假对调,利用暑假完成本学期后半段的教学内容。学校要对学生提出明确的放假要求,同时安排新的教学计划,尽量减少“非典”造成的影响。
  2、离校学生较少的学校,要继续坚持“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已离校学生,近期不宜集中返校;学校要利用暑假时间,对他们进行补课。
  3、学校可于近期安排今年应届毕业生、在校外实习的学生有组织、分批次地返校。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合理安排返校学生的教学、考试、毕业离校等项工作。

  三、各校要严格执行学生返校的各项要求。无论是近期返校的学生,还是暑期时间返校的学生,都要本着科学的态度和对人对己负责的原则,自觉配合学校的工作,坚决防止出现新的疫情扩散。
  1、学校要在适当时间向离校学生发出正式返校通知,学生接到通知后方可在规定时间返校。
  2、学生返校时必须提供以下文字材料:
  (1)家庭所在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当地政府出具的证明,证明当地没有出现“非典”疫情,或证明该生未与“非典”或“疑似”病人接触。
  (2)由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签字的、连续14天以上正常的体温测试记录。
  (3)返校所乘交通工具的车次(含火车、长途汽车)、航班,供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追踪了解交通管理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
  不能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正在被隔离的、患“疑似”或“非典”的以及有发烧等“非典”症状的学生,应暂缓返校,实行就地医疗和隔离。
  3、返校时,要对学生进行体温测试。测试正常的,可安排学生正常上课;测试不正常的,要安排学生在本校设立的医学观察场所进行隔离,并负责被观察学生的生活和医学监测。
  设立医学观察场所原则上由学校利用已有的培训中心、招待所、校医院等自行解决,也可暂时调整部分学生宿舍。对确有困难的学校,由市教委帮助协调解决。
  4、对返校学生要加强管理,相对集中住宿,并坚持测量体温等观察防护措施,做好疫情应对预案。一旦发生异常情况,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切断传染源,确保校园师生安全。

  四、各校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离校学生返校方案。各校要认真研究学生返校问题,形成文字方案后报请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审批,部委属学校还要同时报有关部委防控“非典”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接到学校申请后,要组织专人进行审核,并到学校进行实地检查。学校必须在接到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的正式书面批复同意后,方可组织离校学生返校。凡发现有学校未经批准、擅自组织离校学生返校的,要严肃处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各校要认真做好返校学生的思想工作。要充分发挥学校党团组织、学生工作队伍以及全体教师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稳定学生情绪。对“非典”急剧蔓延期间一些学生怱忙离校行为,要作具体分析,给予理解。要加强对在校学生和离校学生的教育,努力形成互相理解、互相鼓励、互相关爱、互相帮助的良好风尚。要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统一认识,凝聚力量,团结一致地抗击“非典”。

  六、离校教职工的返校,可参照上述要求进行。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0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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