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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关于慕田峪长城举办慕田峪展现古长城文化节期间门票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5-22 生效日期: 2000-05-22
发布部门: 北京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京价(收)字[2000]216号

怀柔县物价局:
  你局报来《关于慕田峪旅游区举办‘慕田峪展现古长城文化节’期间门票价格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八达岭长城景区举办八达岭长城文化节活动系经市政府批准。慕田峪长城旅游区作为北京市风景名胜区,且与八达岭同为长城景点,举办同类活动亦需经市政府批准后举办。

二、慕田峪长城旅游区举办慕田峪展现古长城文化节活动周期过长。同时考虑活动内容较少,投资不大,你局所提调价意见幅度过高。需根据投资情况、投资效果就票价水平、活动周期进一步研究重新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报市政府批准。
附:金人庆同志、孟学农常务副市长批示及延庆县人民政府给市政府的报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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