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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港柏宁顿(中国)教育基金会首届“孺子牛金球奖”获得者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函》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5-10-12 生效日期: 1995-10-12
发布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文号: 京地税个[1995]474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燕山支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港柏宁顿(中国)教育基金会首届“孺子牛金球奖” 获得者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函》(国税函发[1995]50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港柏宁顿(中国)教育基金会首届“孺子牛金球奖”获得者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函(1995年9月8日 国税函发[1995]501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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