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哈劳社发[2001]44号
各县(市)劳动局,各技工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技工学校改革工作的通知》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技工学校改革意见的通知》精神,优化技工教育资源配置,尽快建立起适应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的新的技工教育体制和职业培训格局,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指导做好技工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调整的主要形式
(一)合并和重组。按照优化结构、合理配置
培训资源的原则,将两所以上的技工学校进行合并和重组为一个学校,实现人、财、物等各个方面的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和统一管理,做到一套班子、一套机构和一套制度。合并可以在企业办技工学校之间、企业办技工学校和行业办技工学校之间、行业办技工学校之间进行;有条件的行业办技工学校应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打破各自行业之间的界限,进行合并和重组,使规模效益得到有效发挥,以实现资源共享。
各类技工学校及其它职业培训机构也可以通过
联合、协作等方式创建职业培训集团。
(二)联合办学。技工学校之间、技工学校与
就业训练中心之间、技工学校与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之间,在隶属关系和投资渠道不变、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可进行各种形式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以达到共同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的目的。
(三)撤销。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调
整、撤销一批不具备独立办学条件、连续三年不招生的技工学校。技工学校经主管部门同意按规定程序撤销后应做好善后工作。具备条件的可改建为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对办学规模小、在校生人数达不到200人的技工学校,按规定撤校改班。
调整后的技工学校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扩大办学
规模、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创建名牌学校上。要提高档次,创建国家级、省部级重点技工学校,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省部级重点技工学校创建成高级技工学校。并加挂职业技术培训学院的牌子。
哈尔滨市劳动局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