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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绥化市物价局关于《绥化供电局关于放心用电工程收费标准的报告》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4-01 生效日期: 2002-04-01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绥化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绥价发[2002]10号
 绥化供电局:
  你局《关于放心用电工程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依据黑龙江省四厅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镇居民放心用电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黑经贸电力联发[2001]401号)精神,经研究同意你局居民市内供电修理服务队,根据房屋产权单位(人)的申请,对市内居民的供电设施实行有偿服务。人工费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按《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所规定的实际成本收取。
  (附表一)对于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原则上由客户按施工人员提出的材料规格和型号自行购置。如使用电业部门提供的材料可按工程预(决)算材料表(附表二)价格执行。
  附表一
  工程预(决)算定额表
  工程名称:居民室内改造  工程编号:2002001  2002年02月25日
  定额单位  数量  定额单价  总价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单价  金额  单价  金额  单价  金额
  附表二
  工程预(决)算材料表
  工程编号:2002001  工程名称:居民室内改造  02年03月26日
  合计:  37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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