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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军分区(筹备组ぉ、警备区,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省政府、省军区决定9至10月份对全省民兵应急分队建设、民兵训练基地建设和人武干部在职训练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单位和内容
(一ぉ民兵应急分队建设:各军分区、警备区推荐一个连受检,省抽查一个连。检查内容:按《民兵应急分队检查评分细则》(另发ぉ,对受检单位民兵应急分队建设情况量化评分。考核内容:对各类行动方案、枪枝管理使用规定、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规定的熟悉情况,队列、擒敌拳、半自动步枪第一练习实弹射击4个课目。
(二ぉ民兵训练基地建设:各单位全面汇报军分区、警备区教导队(武装干部培训中心ぉ和县级单位民兵训练基地的建设、管理、使用情况;省指定检查各军分区、警备区的教导队(培训中心ぉ和1至2个县(市、区ぉ的训练基地,并按《国防教育训练基地检查评分标准》(另发ぉ,对受检单位的武装干部培训中心和民兵训练基地建设、管理、使用情况量化评分。
(三ぉ人武干部在职训练:各军分区、警备区汇报《人武干部军事训练三年规划》的落实情况,包括军分区、警备区制定三年规划、武装部制定年度计划及训练期计划情况;训练人员、时间、内容、质量落实情况;
训练保障情况等。
二、组织领导
省政府和省军区有关部门成立检查考核组,由省军区岑华副司令员任组长,省政府一名副秘书长、省军区司令部一名副参谋长任副组长,省政府、省军区机关等有关单位派人参加。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ぉ8月底前,各单位按《民兵应急分队检查评分细则》、《国防教育训练基地检查评分标准》由下而上逐级进行自查,发现和纠正问题,落实各项要求和规定,并于8月20日前将推荐的受检单位报省军区司令部民训处。
(二ぉ9月中旬至10月中旬,省组成检查考核组逐市检查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ぉ。
(三ぉ考核结束后通报检查考核情况,省军区在翌年党委扩大会或军事工作会议上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