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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药品招标收费问题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0-22 生效日期: 2002-10-22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黑价行字(2002)226号

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你公司《关于药品招标收费问题的请示》(黑招发(2002)30号)收悉,根据《国家计委关于药品招标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1)1489号)精神,考虑到目前药品招标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为保证药品招标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现对药品招标代理服务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招标代理服务费可采取按费率收费或按品种收费的方式进行。
  按费率收费的,其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1]1489号文件规定的计算办法和费率执行。
  按品种收费的,参考省公正价格事务服务中心关于你公司药品招标成本的认证结论(黑公价认字[2002]第11号),其收费标准按单个企业单个品种的中标数量收取服务费。即中标品种数量在400种(不含400)以下的,每品种收取1500元;400至800种(不含800)的,每品种收取1000元;800种以上的,每品种收取800元。具体收费方式由你公司与中标人协商确定。

  二、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1)1489号文件精神,你公司可以向投标人收取每份150元的招标文件费。

  三、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收费标准暂执行一年,届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予以修订。在执行期间如国家有新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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