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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适用涉外税收征管需要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申报表式样的通知》的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4-01-27 生效日期: 1994-01-27
发布部门: 上海市税务局
发布文号: 沪税外[1994]11号
各区税务分局、各县税务局、外税分局、浦东新区财税局:
  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002号《关于印发适用涉外税收征管需要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申报表式样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局。通知所列有关申报表由市局统一印制发放,请你局在涉外税收征管中依规定使用上述申报表,使用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市局。 特此通知。
   上海市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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