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西安市居民生活垃圾袋装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8-07-16 生效日期: 1998-07-16
发布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陕价费调发(1998)52号

西安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我市市容环境卫生有关收费问题的请示》(市价费发(1998)112号)收悉。鉴于西安市实行城市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管理,本着有偿服务、合理收费的原则,经研究,并经省政府同意,同时参考外省其他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收费水平,同意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在提供垃圾袋装服务时收取袋装垃圾服务费。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收费范围及标准,袋装垃圾服务费限于西安市城三区、郊三区实行城市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管理的非农业城市居民,收费标准每户每月3元。不提供垃圾袋装服务的,不得收费。

  二、具体收费办法由西安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收费资金专项用于垃圾收集人员的工资、清洁工具及设备的购置、维修等,不得挪作他用。

  三、本批复自《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之日起执行。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5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