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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批转《晋城市税务局关于在全市推行“税企例会”制度的报告》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0-08-20 生效日期: 1990-08-20
发布部门: 晋城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晋市政发[1990]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税务局成立以来,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整顿税收秩序,加强税收管理的决定》,在坚持以法治税,强化征纳粹纪律方面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其中在郊区试行的“税企例会”制度,就是一条比较成功的经验,现将《晋城市税务局关于在全市推行“税企例会”制度的报告》转以给你们 ,望各级政府领导引起重视,积极支持税务机关抓好此项工作。各级党委  公安、检察、金融、交通、邮电等部门,各企业、企业主管部门都要积极协助,密切配合税务机关推行“税企例会”制度,使这一新的征管制度得以不断巩固和完善。
   晋城市税务局关于在全市推行“税企例会” 制度的报告
  
一九九0年八月十八日


  市人民政府:
  我局自一九八八年八月正式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关怀和支持下,坚持以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组织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在严肃纳税纪律上狠下功夫。一九八九年二月,市局召开全市税务工作会议,根据上级税务部门要求,提出了在全市范围内深化征管改革,逐步变专管员上门征税为纳税户登门缴税。郊区税务局在贯彻市局工作会议的过程中,把“主动申报、按期纳税”作为全区整顿纳税秩序的突破口,并在全区进行广泛宣传。这个区的大箕税务所去年四月五日利用乡企业安全例会进行纳税辅导,宣传税收政策,组织申报纳税。全乡56个企业,参加会议的46个,当天会后这些企业便主动申报纳税,一天就缴纳税款7.8万元,占当月任务的110%。他们当即向大箕乡政府进行汇报,乡政府领导便将每月五日定为“税企例会日”。经过三个月的试行,他们管辖的367个纳税户,主动按期申报纳税的由去年三月份的不足60%,上升到了六月份的95%。七月份郊区税务局在全区推行“税企例会”制度,有九个税务所试行。又经过半年的摸索、总结,今年,在郊区人民政府的支持下,全区12个税务所全面推开,而且效果越来越明显。他们的主要经验归纳起来叫做“一个目的,两家主办,三个固定,四个公开,五项内容”。“一个目的”就是通过例会搞好财务税收管理;“两家主办”就是例会由乡企办和税务所两家主持;“三个固定”就是参加例会的人员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固定;“四个公开”就是税收政策公开、征税办法公开、征管制度公开、违章处理公开;“五项内容”就是:(1)及时学习贯彻税收政策、法规,搞好征前辅导。(2)与企业办密切配合,研究解决企业财务管理和办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3)帮助企业牵线搭桥,提供信息,搞好促产增收,涵养税源。(4)了解和分析企业经济税源变化情况掌握收入趋势和动态。(5)当天办理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手续,购领、清理、核销发票,填报各种报表等具体税收事宜。
  一年来,郊区税务局推行”税企例会“制度,有力地促进了税收征管工作,其主要优点有以下五个方面:1、“税企例会”用新的形式进行税法宣传、税法教育,提高了公民的纳税意识,增强了企业主动纳税申报的自觉性;2、“税企例会”加强对企业进行征前辅导,帮助企业完善经营管理,解答疑难问题,进一步密切了税企关系;3、“税企例会”制度的实行,变专管员上门征税为纳税户登门缴税,不仅提高了公民的纳税意识,而且使税务干部可以抽出更多的时间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搞好纳税资料管理,加强税收政策研究,是解决当前基层征管力量不足的有效途径之一;4、实行“税企例会”制度,加强了公开办税的透明度,不仅有利于征纳双方的相互监督,也便于企业之间、专管员之间的相互监督,是进行廉政建设和防止偷漏税的有效措施;5、通过“税企例会”,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对税收工作有了全面的了解,从而为当地政府指导经济工作起到了参谋作用。因此,当市局将这一经验在《晋城税务》上登载之后,立即受到省税务局和省、市政府的重视,晋城市人民政府《政务信息》、省人民政府《晋政信息》、省税务局《山西税务简报》都先后给予了报道和转载。
  马克思主义认为“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税收体制的改革,决定了税收征管工作也必须进行与之相适应的改革。也只有通过税收征管工作的不断强化和完善,才能保证税收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税企例会”作为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一种新制度,必将伴随着我市深化改革的步伐,在全市税收管理和促产增收工作中,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
  我局在总结郊区“税收例会”经验的基础上,于今年八月三日召开了“全市税收征管工作经验交流郊区现场会议”,决定在全市基层征收单位普遍推行“税企例会”制度。为使这一新的征管制度能够在全市顺利推开,健康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市各级政府,一定要重视“税企例会”制度的推行,认真听取税务部门的汇报,检查“税企例会”的内容和落实情况,帮助解决在召开“税企例会”中所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象郊区政府那样,列入议程,专人分管,定期检查,具体指导,真正把以法治税纳入以法治市的大系统。

  二、各县区税务局和市税务分局要象郊区税务局那样,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三、“税企例会”制度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在推行中必须做好宣传工作。首先要向各级党委、政府进行汇报,主动取得支持;要向企业进行广泛宣传,争取协助配合;要在广大税务干部中进行耐心动员,调动全体干部的积极性;特别是要精心组织好前一、二次例会,以使这一制度逐步推开。

  四、全市各级税务部门的领导干部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妥善安排,切实把推行“税企例会”制度的过程作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精神,改善党群关系、税企关系、转变作风的过程。要通过“税企例会”解决各地在征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矛盾,特别要防止简单片面追求表面现象和脱离实际的形式主义。

  五、推行郊区“税企例会”制度的经验,要因地制宜,不仅仅是照着学,更重要的是创新。要在各自的实践中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新经验,抓好新成果,使“税企例会”制度真正成为加强全市税收征管工作、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一个重大措施。

  六、要加强联系,互通情报。在实行“税企例会”制度的过程中,要坚决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请示,遇到困难及时解决,有了经验及时总结,推广情况及时汇报。要充分发挥我市通讯信息网络的优势,搞好信息反馈。
  我们深信,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各级税务机关的广大税务干部,一定能够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创造出第一流的工作水平和经验,使全市税收征管工作迈一个新台阶。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予批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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