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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9.15”小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10-15 生效日期: 1999-10-15
发布部门: 西安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9月15日,我市11所小学的部分学生由于食用了市粮食局所属十九粮贸总公司下属的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配送的早餐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经省、市及莲湖区卫生防疫站三级检验报告认定:此次小学生集体性食物中毒是由于食用了被金黄色葡萄球菌污染的荷叶饼夹鸡蛋所致。这次事件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发生在“两节两会”在我市召开之际,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给这些小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一定的伤害,也影响了国有粮食企业在广大市民中的声誉。事件发生后,引起省、市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采取果断措施,实施救治,使问题很快得到妥善解决。与此同时,市卫生局、粮食局依照有关规定已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作为十九粮贸总公司主管上级的市粮食局对这次事件亦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为严肃纪律、吸取教训,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市粮食局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
  “9·15”小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反映了我市部分食品加工企业卫生防疫及产品质量意识淡薄,也反映了有关部门领导不力、监督检查不严,教训是深刻的。经卫生监督人员对十九粮贸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虽订有卫生制度,但落实不力,生产环境卫生设施不完善,冷藏保洁设备不全,工艺流程布局不尽合理,有关人员未按规定对食品器具进行严格地有效消毒处理,食品原料库物品杂乱,说明此次中毒事件的发生是有关企业未能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的结果。
  市人民政府要求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从“9·15”事件中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把市场供应尤其是食品卫生工作同当前的“三讲”教育结合起来认真抓紧抓好。要从讲政治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关心广大群众的身心健康;要在全市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知识教育,督促和帮助企业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操作、科学管理;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执法力度,从生产、运输、贮藏、加工、供应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广大市民吃上放心食品,为我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199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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