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税总局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实物向雇员提供福利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5-07-26 生效日期: 1995-07-26
发布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文号: 沪税外[1995]77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外税分局、浦东新区财务局、上海海洋石油分局:
  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95)1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实物向雇员提供福利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税发(95)115号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1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