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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节日食品市场检查统一行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1-18 生效日期: 2002-01-18
发布部门: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文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局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确保消费者安全过冬、安全过节”打假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的要求,省工商局决定从1月29日开始,用一周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节日食品市场检查,29日为全省统一行动时间,行动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的 
  对节日食品市场进行全面清查和检查,净化节日食品市场,保证广大群众安全过节。通过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严肃查处食品行业的违法违章行为。 
  二、行动内容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行动方案,有组织有目标地对各类节日食品市场进行监督检查,严防劣质、变质食品流入市场。要进行排查摸底,重点查处制假窝点、城乡结合部和问题较多的区域、商店和市场,给制假分子予以沉重打击,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要及时移送。 
  三、几点要求 
  1.领导重视。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摸查案源,重拳出击,加强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 
  2.加强部门间的合作。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卫生、质监、公安等部门的合作,共同行动,形成合力。 
  3.加强宣传报道。广泛宣传这次食品市场检查统一行动的目的,大力宣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保障人民过上安心愉快节日所进行的辛勤劳动。 
  4.组织检查。省局将派督察组赴各地参加1月29日的统一行动。请各市将此次市场检查情况于2月3日前传真省局消保处(传真电话:020-85593549)。 
 
 
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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