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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物价局关于佳鑫大厦等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12-14 生效日期: 1999-12-14
发布部门: 西安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市价房发(1999)342号
西安佳鑫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佳鑫大厦、怡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申报意见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事宜批复如下:   一、佳鑫大厦是集办公、经营为一体,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功能齐全,具有一定规模的综合大厦,由西安佳鑫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专业化管理服务。
  二、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管理服务费
  含外墙面、楼梯间、电梯间、走廊、公共洗手间和大厦广场的清洁卫生、垃圾处理;环境绿化;安全保卫巡逻;节日楼宇灯饰;消防、供电、供水、采暖等服务费用。此项费用按建筑面积向使用人计收(使用人与产权人有约定的除外)。收费标准为:办公用房:0.80元/m2/月、营业用房:1.10元/m2/月。
  院内住宅用房8.00元/套/月(怡园小区)。
  (2)日常维修养护费
  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此项费用按建筑面积向产权人计收。收费标准为:办公用房0.70元/m2/月、营业用房1.00元/m2/月。
  院内住宅用房0.18元/M2/月(怡园小区)。
  三、采暖、电梯等正常运行所发生的人工、燃料、水、电费用、其收取标准由你公司同业主代表协商确定分摊。
  四、交通工具保管收费标准、车辆占道停放收费标准按附表的标准执行。
  五、健全财务制度、做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支情况三公开。
  六、收费时,工作人员应佩带收费工作标志,应如实填写业主所持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记录手册》,自觉接受业主监督。
  七、本批复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份起执行。
附表:
  佳鑫大厦室内车辆保管收费标准
  白天  夜晚
  室外交通占道停放收费标准
  白天  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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