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陕政办发[2000]10号
按照省扶贫领导小组的决定,省扶贫办和农业银行省分行及时组织各地县开展了扶贫社统贷到户贷款的清理移交工作。截至1998年12月底,全省41个县扶贫社统贷资金累计40628.56万元,已移交农行30429.98万元,完成移交任务的74.9%。其中榆林地区完成100%.铜川市95%,宝鸡市88.9%,商洛地区80.5%.汉中市79.7%,咸阳市79.4%,渭南市77.5%,安康地区69.5%,延安市68.8%,西安市9.9%。
各县完成移交情况是:完成移交任务的8个县分别是横山、佳县、清涧、子长、延长、志丹、安塞、彬县。完成90%以上的县(区)9个:紫阳97.3%,耀县95%,宜君95%,铜川市郊区95%,柞水93.7%,洛南93%,镇安91.1%,宁强91%,山阳90.9%。完成80%以上的县11个:永寿89.7%,麟游88.9%,镇坪88.7%,西乡88%,白河86.1%,合阳85.9%,长武85%,汉阴85%,镇巴84%,岚泉83.9%,丹凤83.3%。完成60%-80%的县(市)4个:旬邑74.6%,蒲城71.6%,商州市61.5%,淳化60%。完成移交任务不足60%的县(市、区)9个:延川56.6%,商南54.3%,略阳53.9%,延安市宝塔区52.9%,宜川52.5%,宁陕50.2%,吴旗30.7%,安康市30.6%,蓝田9.9%。
上述情况表明,目前全省扶贫社统贷到户贷款的清理移交工作进展缓慢,而且极不平衡。从各地了解的情况看,造成清理移交工作进展迟缓的原因,一是清交工作部署后正值秋收秋播,加上一部分农民举家外出打工,给清交造成困难;二是部分县、乡政府重视不够,组织协调不力;三是农行分支机构个别基层营业所希望扶贫社移交现金,不想接收债权债务,出现清理后交不出去的现象;四是贷款的清理移交与投放工作衔接不紧,新增贷款指标下达后,部分县将主要精力放在了贷款投放上,而放松了对统贷资金的清交。
搞好扶贫社统贷到户资金的清理移交,是规范和完成我省小额信贷扶贫到户运作机制的重要工作。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总结前一段的经验,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务必在今年3月底前完成清交任务。清交工作量大的县(市)要实行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同志具体抓,精心安排部署,层层分解落实任务。重点乡(镇)要抽调专人,集中力量搞好清交工作。各县(市)扶贫办和农业银行分支机构要密切配合,对清交中出现的问题不回避、不扯皮,按照省上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及时研究解决。各县、乡要及时报告清交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各地市扶贫部门和农业银行分支机构要加强督促检查,并对问题较大的县、乡及时予以帮助指导,确保清交任务的全面完成。 200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