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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开展全市安全大检查的安排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3-16 生效日期: 2000-03-16
发布部门: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市政办发[2000]38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3月15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加强安全防范,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市经济健康发展,社会政治稳定。市政府决定:成立以市政府领导带队为安全检查组,统一组织部署,并分小组分别对全市重点行业和部门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活动。   一、指导思想
  各安全检查组要认真学习领会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和基本保障。要通过检查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切实实施“谁主管、谁负责”。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政策规定及标准进行全面、深入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完成。要通过这次检查,达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率,减少一般性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同时,促使各行业各部门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安全防范紧迫感和责任感,并使各行业安全自查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为迎接西部大开发和西安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环境。
  二、检查内容、重点及时间安排
  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3.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及设施配备和职责履行情况;
  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5.事故隐患监控和整改情况;
  6.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检查重点:
  1.铁道道口、公路交通运输企业;
  2.石油化工及生产易燃易爆物品的企业,油库、天然气管道、天然气锅炉房及相关设施;
  3.重大工程设施及建筑施工现场;
  4.大型商场、集贸市场及公共娱乐等场所。
  时间安排:
  检查自3月22日起至31日结束。
  三、检查组的构成及单位
  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长才玮辉为组长,副市长张波、杨士秋、乔征,市长助理姚联盟为副组长的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并成立四个安全检查小组:
  第一级 公共娱乐场所安全检查组
  组长:副市长才玮辉
  副组长:副市长杨士秋、秘书长高信韩、市公安局长刘平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参加单位:市公安局消防局、市文化局、市商贸委
  第二组 交通运输安全检查组
  组长:副市长张波
  副组长:市经委主任马德煌、市交通局长马文义
  牵头单位:市经委
  参加单位:市交通局、西铁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第三组 建筑质量及施工安全检查组
  组长:副市长乔征
  副组长:副秘书长王文华、市建委主任王康
  牵头单位:市建委
  参加单位:市规划局、市政工程管理局、市房地局、市建总公司
  第四组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企业安全检查组
  组长:市长助理姚联盟
  副组长:副秘书长赵润昌、市劳动局副局长花芳
  牵头单位:市劳动局
  参加单位:市公安局、市公用事业局、市总工会、市化工医药管理局、西安市石油总公司
  四、要求
  (一)市政府各安全检查小组组长要切实负起责任。各区、县政府与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紧密配合,认真做好这次安全检查工作,既要防止重复检查,又要防止留有“死角”。要特别注意对“三资”、私营、个体及容易忽视安全生产的单位进行检查。
  (二)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这次查出的各种问题,要尽快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该停业整顿的坚决停业整顿,该停运的坚决停运,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要落实安全责任,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对典型事故处理结果要进行通报。
  (三)各检查小组要按照统一要求制订出具体的检查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查活动、提出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认真做好检查工作总结。要求各检查组于4月6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便及时汇总上报。
200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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