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西藏自治区人大会常委会关于修改《西藏自治区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变通条例》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6-09 生效日期: 2004-06-09
发布部门: 西藏自治区人大会常委会
发布文号: 西藏自治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公告[2004]10号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藏自治区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变通条例》的决定,已由西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6月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年6月9日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藏自治区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变通条例》的决定
(2004年6月9日西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对《西藏自治区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变通条例》作如下修改:

  删除第七条的内容,原第八条调整为第七条。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西藏自治区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变通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6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