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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物价局、市房产管理局关于东新商住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9-18 生效日期: 2000-09-18
发布部门: 西安市物价局、西安市房产管理局
发布文号: 市价房发[2000]274号

西安市森合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东新商住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申报意见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事宜批复如下:
  一、东新商住大厦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功能齐全,是具有一定规模的商住楼宇,由西安市森合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专业化管理服务。

  二、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管理服务费
  含外墙面、楼梯间、电梯间、走廊、公共洗手间和大厦广场的清洁卫生、垃圾处理;环境绿化;安全保卫巡逻;节日楼宇灯饰;消防、供电、供水、通风、中央空调、采暖等服务费用。此项费用按建筑面积向使用人计收(使用人与产权人有约定的除外)。收费标准为:办公用房:1.00元/M2·月,营业用房2.00元/M2·月,住宅用房0.30元/M2·月。
  (2)日常维修养护费
  用于共用部分、共用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此项费用按建筑面积向产权人计收。收费标准为:办公用房0.90元/M2·月、营业用房1.10元/M2·月、住宅用房0.45元/M2·月。
  (3)交通工具保管费。
  停车场收取的费用除正常开支外,其余纳入管理服务费科目,以弥补物业管理经费的不足,其收取标准见附表。

  三、供热、采暖、通风、电梯等正常运行所发生的人工、燃料、水、电费用、设备折旧费用,其收取标准由你公司同业主商定收取。

  四、健全财务制度、做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支情况三公开。

  五、收费时,工作人员应佩带收费工作标志,应如实填写业主所持的《西安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记录手册》,自觉接受业主监督。

六、本批复从二○○○年十月份起执行。
附表:
  室内车辆存放保管收费标准
  白天  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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