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沪财企二[1996]79号
你司沪新亚国财[1996]3号文收悉。经研究,为加速本市饮食服务业的发展,适应改革开放需要,提高本市饮食服务业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颁发的《旅游、饮食服务企业财务制度》中有关成本费用开支范围的规定,同意你司制订的本市饮食服务系统所属企业职工工作服标准,按标准提取的工作服费用,从1996年1月1日起可在企业的营业费用中列支。
你司沪新亚国财[1996]3号文收悉。经研究,为加速本市饮食服务业的发展,适应改革开放需要,提高本市饮食服务业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颁发的《旅游、饮食服务企业财务制度》中有关成本费用开支范围的规定,同意你司制订的本市饮食服务系统所属企业职工工作服标准,按标准提取的工作服费用,从1996年1月1日起可在企业的营业费用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