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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八仙宫门票价格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0-23 生效日期: 2001-01-01
发布部门: 西安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市价费发[2000]304号

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你委《关于申报调整大慈恩寺、大兴善寺、八仙宫旅游参观门票价格的函》(市民宗函(2000)9号)收悉。经对八仙宫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的审查及近年来八仙宫不断改善内部环境的情况,经研究,八仙宫门票由原来的成人每人次2元调整为成人每人次3元;一米至一米二儿童半价,一米以下儿童免票。
  此价格自二00一年元月一日起执行,并应提前两个月对外公布,请你委及八仙宫做好宣传解释和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物价部门和群众的监督检查。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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