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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陕西省西安市幼儿园取暖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0-31 生效日期: 2000-10-31
发布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陕价费调发[2000]129号

陕西省西安幼儿园:


  你园《关于继续维持1999年冬季西安幼儿园取暖收费标准的报告》(陕西幼发(2000)2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园在冬季采暖期内按全托每人180元、日托每人150元向入托幼儿园收取取暖费。你园其他有关收费仍按陕价费调发(1999)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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