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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税收问题的的补充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6-12-11 生效日期: 1996-12-11
发布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沪财企一[1996]121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6)152号《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沪财企一(1996)65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一并贯彻执行?/I>

附: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税发(1996)152号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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