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2-04 生效日期: 2000-12-04
发布部门: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市政办发[2000]148号

  为全面落实'教育奠基,科教兴市'战略,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普遍加大了对教育的支持力度,结合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工程,各区、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措资金,新建和整修了绝大部分中小学校舍,基本解决了中小学多年来存在的危房问题,为我市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不容忽视的是,现仍有少数危房未整修改造,加之个别地方对校建工程缺乏严格的质量监控措施,不合理的设计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已对师生安全构成一定威胁,一些因建设资金等问题发生的纠纷对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造成了影响。最近,我市一所小学发生的恶性事故就直接危及了学生的生命安全。这个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为确保全市中小学师生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力争短期内初见成效。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
  中小学校的安全工作是全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江泽民总书记《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和李岚清等中央领导对学校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体现了党中央对青少年的高度重视和极大关切。江泽民总书记在谈到安全问题时强调'人命关天的大事,一定要慎之又慎,确保万无一失'。各区、县政府,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校的安全工作,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以对党的教育事业和青少年一代健康成长高度负责的态度,从'讲政治、保稳定、保发展'的高度,切实重视并抓好学校安全工作。做到各级政府亲自抓,教育部门主动抓,相关部门配合抓,动脑筋想办法,花时间用力气,把中小学的安全工作进一步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建立制度,明确责任,严肃纪律
  为了做好中小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各区、县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建立严格细致的安全管理制度,已经建立的,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行修订。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学校,从主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到经办人,都要建立明确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对由于严重官僚主义和重大失职行为造成的事故,一定要按照党纪、政纪进行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校建施工的质量保证责任制,各级各类学校,凡新建、扩建校舍和设施的,必须按照基建程序办理。村镇中小学建设工程要向区、县建设主管部门申报,包括建设规模、资金来源、建设地点、筹建和承建负责人等,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兴建。新建学校及砖混二层以上的建设项目必须委托有设计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或采用定型设计;必须对建筑施工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没有资格证书的建筑施工单位一律不得承揽学校的基建工程。学校基建工程必须委托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质量监督,未经监理审验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对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校舍出现的建设方面的纠纷,各级政府要予以协调解决,决不允许让学生在露天上课的情况发生。

  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中小学校安全工作必须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反复抓,抓反复,常抓不懈,才能收到实效。
  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广泛开展安全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向师生宣传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全体师生不仅在思想上对安全有更深刻更明晰的认识,而且在行动上,在日常活动中能加强自我保护,提高安全自防自救能力。
  二是对全市中小学校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各区、县政府要组织教育、建设等部门,立即对辖区所有中小学的校舍及在建校舍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为,现存危房及无证设计、无证施工工程。对有隐患的校舍及危房,应采取果断措施,区别情况,予以拆除、维修加固和封闭使用,限期解决,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
  在检查学校校舍安全的同时要对学校防火及用电管理等一并检查,火源、电源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消防设施要完备。对山区、塬区及易产生滑坡地区的学校,对学生上学途经的桥梁、山坡道路也要认真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是增强全局观念,保障信息畅通。各区、县政府要认真做好信息工作,对各级各类学校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特别是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关系到社会稳定、青少年健康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案件,必须在事发后立即报告市委、市政府,不能迟报、误报,更不能隐瞒不报,如果出现上述问题,将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抓好中小学校内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安全工作要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得力,经费、设施到位,制度、规定完善,措施落实,奖惩分明。工作中要加强一些关键环节的管理,在学生上操、集会、放学以及出现学生聚集拥挤的情况时,教职员工一定要到场,组织学生有序地行动;要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和传染病的发生;体育活动前,教师要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对学生提出要求和注意事项,引导学生做好准备活动,并加强保护措施,防止学生意外事故的发生,切切实实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5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