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陕价费发[2001]6号
华阴市人民政府:
元月17日,国家计委价格检查司落实取消收费项目检查组抽查了你市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公布取消部分交通和车辆收费项目的通知》情况,发现涉及你市应在2000年7月1日停止执行的3个收费项目都没有停止,而且还发现了市政府出台新的乱收费项目。特别是市上对这次检查采取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的手法,暴露出市政府对治理乱收费在态度上和工作上都存在严重的问题。
根据国家“清费、治乱、减负”的政策规定和国家计委落实取消收费项目检查组的意见,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你市上述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市政府及有关部门:
一、认真执行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字(2000)80号文件,立即取消涉及你市的三项收费,违法多收价款(从2000年7月1日起计算)限期在2001年2月20日前如数退还当事人,无法退还或到期不能退还的,由省物价检查所收缴国库。处理结果请于2月底前书面报告我们。
二、就这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市政府要尽快向省上写出书面检查,并按照国务院《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处理结果于2月15日前上报省纠风办、物价局、财政厅。
三、要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一次全面的收费清理整顿工作,坚决停止执行各项违规收费,认真吸取教训,切实抓好落实,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