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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建立麻纺原料基地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6-04-02 生效日期: 1996-04-02
发布部门: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晋市政办[1996]41号

沁水县、阳城县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建立麻纺原料基地协调会议纪要》转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落实。
  发展大麻种植,是山区脱贫致富的一条重要途径,同时又有力地支持了我市一项新的拳头产品的发展,一举两得,是件大好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把工作做实做细,保证基地建设的健康发展。
  建立麻纺原料基地协调会议纪要
  时间:1996年3月26日
  地点:市综合办公楼5楼会议室
  主持人:雷振声
  参加人:何梦梨 张绍斌 史仲福  王克平 李琳光 张洪春 常忠庆 王保勤  张小龙 谭爱国 范满旺 岳志毅
  会议按照李市长批示财政局的一个调查报告,就如何以沁水县下川乡、阳城县李圪塔乡为试点,建立麻纺原料基地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和落实。大家一致认为,在下川、李圪塔两个乡及其周边乡村发展大麻种植,不仅有利于解决晋城市纺织厂麻纺原料供应问题,促进我市麻纺和棉麻面料服装生产的长足发展,而且为山区乡村脱贫致富奔小康开辟了新的路子,是一件大事。会议确定从今年开始着后基地的建设工作,并就此议定下列事项:
  1、由市农委牵头,经委、科委、农业局、财政局、轻纺局等有关部门参加共同搞好基地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落实好有关的优惠政策。两县、两乡要搞好宣传发动工作,并提供各籽和各植技术,搞好加工、收购、仓储、运输等各项服务,提高农民的种植积极性。

  2、扩大种植面积。通过调整现有种植结构和开发新耕地区性,今年要确保种植面积不低于3000亩,其中沁水县下川种植2000亩以上,阳城县李圪塔乡种植1000亩以上。在此基础上,明年力争全市种植4500亩以上。

  3、晋城市纺织厂要与下川乡和李圪塔乡分头签订麻皮定购合同,给农民吃“定心丸”。合同中要明确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地点、方式等,明确双方的责任。厂方要想农民之想,深入下去扶植基地建设。麻皮收购价格由双方商议确定,原则上要能促使农民在比较利益的驱动下,提高种植麻田的积极性。双主会议上议定今年的麻皮合同收购中准价确定为6.4元/公斤。

  4、市政府实行以下两条扶持政策:一是按合同种植面积预付农民生产资料底垫金50元/亩,由市政府从支农资金中垫支,麻皮收购后扣还;二是由下川乡筹建一个麻皮收购加工厂,其打捆机、剥麻皮机械的开发由晋城市纺织厂负责调研,市科委从新产品开发基金中拿出1万元予以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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