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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经委关于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等被认定为第十三批国家级企业(集团)技术中心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1-27 生效日期: 2006-11-27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发布文号: 杭经技术[2006]397号
建德市经贸局、上城区发改局、萧山区经发局、高新区发改经济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06年第67号公告,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中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第13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根据公告精神,请上述企业(集团)技术中心按照《海关总署关于调整科教用品进口免税审批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税[1998]787号)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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