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陕政办发[2006]95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口岸电子执法系统(以下简称电子口岸)是国务院部署的、由海关总署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的跨部门跨地区电子政务工程。电子口岸的建设对于提高口岸通关效率,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改善我省投资环境,促进全省对外贸易快速健康发展,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子口岸建设的通知》(国办发(2006)36号)和省政府2006年第6次常务会议精神,现就加强我省电子口岸建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电子口岸建设基本内容、指导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基本内容。在全省建设一个以口岸通关执法管理为主,逐步向相关物流商务服务延伸的大通关、大物流、大外贸的统一信息平台。整合与大通关和口岸物流相关的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和联网申报、联网核查、联网作业。同时在这个平台上建立陕西地区陆路、铁路、民航等口岸物流信息系统,提供政务公开、信息咨询和相关电子商务服务,为全省经济发展服务。
(二)工作原则。在省政府领导下,坚持“统一认证、统一标准、统一品牌”和“利用现有资源,加快建设速度,节约建设经费”的原则,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先建虚拟平台、后建实体平台”的思路有序推进。陕西电子口岸虚拟平台建设工作,由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和省电子口岸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实施,充分利用中国电子口岸现有资源和我省电子政务资源,整合陕西地区大通关核心流程及相关信息资源,搭建陕西电子口岸虚拟平台,尽快开展基本业务应用。在完善、维护、运行好虚拟平台的基础上,积极推进陕西电子口岸实体平台建设。
(三)发展目标。用3到5年的时间,把陕西电子口岸建设成为具有一个“门户”入网、一次认证登录和“一站式”办事等功能、集口岸通关执法管理及相关物流商务服务为一体的大通关统一信息平台,使口岸执法管理更加严密、高效,使企业进出口通关更加有序、便捷,进一步支持企业增强竞争力,提高我省对外开放水平。
二、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电子口岸建设
(四)加大资源共享力度。鉴于该系统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应用,陕西电子口岸平台将采用中国电子口岸统一的电子身份认证系统,实现“一卡通”功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实现身份认证系统由集中式向分布式的过渡。为保证陕西电子口岸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开放性和可扩展性,实现与其他地区电子口岸的互联互通,陕西电子口岸应与中国电子口岸采用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和技术规范。口岸执法管理各有关单位要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在电子口岸信息平台上尽快实现大通关业务流程及相关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为企业进出口通关提供“一卡通”、“一站式”服务,为管理部门提供决策信息,同时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
(五) 确保电子口岸的数据和系统安全。各部门对本部门上网数据要加强管理,建立完善数据公开、使用授权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对外提供数据必须经主管部门许可。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运行维护准则,加强对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应急机制,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六) 落实对电子口岸建设的投入。我省电子口岸建设初期投入资金要根据省口岸办会同西安海关等有关部门提出的陕西电子口岸虚拟平台建设工作方案中确定的预算,由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报省政府审定后落实。同时要严格收费管理,决不能以盈利为目的,决不能给企业带来额外负担。
三、完善电子口岸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七)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陕西电子口岸应实行“共建、共管、共享”,建立共同管理、协商决策的领导体制和开发运行机制。建立陕西电子口岸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由省政府主管副省长担任。受总召集人委托,省信息办主任(省信息产业厅厅长)、省口岸办公室主任、西安海关关长负责召集有关专项工作会议。联席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省信息产业厅(省信息办)、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口岸办、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国税局、西北民航管理局、省外汇管理局、西安铁路局、省公安边防总队、西安咸阳国际机场等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指导和协调全省电子口岸建设工作;研究制订陕西电子口岸建设工作有关工作制度;通报电子口岸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研究、协调、解决陕西电子口岸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口岸办。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处理陕西电子口岸日常工作,负责陕西电子口岸建设、宣传和推广等工作。
省信息产业厅(省信息办)负责指导、协调和推动全省电子口岸建设工作,负责电子口岸与省电子政务总体建设的衔接工作并将其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陕西电子口岸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评审和立项工作。
省口岸办负责陕西电子口岸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研究制订陕西电子口岸发展规划,会同西安海关等有关单位提出并落实陕西电子口岸虚拟平台建设方案,解决平台运行中所涉及政府审批及与各口岸管理单位的协调等工作,会同西安海关全面落实省政府与海关总署《关于建设陕西电子口岸合作备忘录》中所确定事项。
西安海关要积极参与陕西电子口岸建设工作。负责研究陕西电子口岸有关问题,向海关总署及陕西电子口岸建设联席会议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针对进出口企业通关现状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制订在陕西电子口岸平台推广应用方案,努力构建我省“大通关”格局;会同省口岸办制订陕西电子口岸发展规划及虚拟平台的建设方案。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