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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西北政法学院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1-01 生效日期: 2006-11-01
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陕政函[2006]147号

省教育厅: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西北政法学院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的通知》(教发函(2006)253号)精神,同意西北政法学院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学校代码10726),同时撤销西北政法学院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西北政法大学隶属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西北政法大学为多科性普通高等学校,以实施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教育。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为15000人。

  四、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五、你厅要积极帮助学校,认真实施省政府核定的学校发展和建设规划,积极引导学校面向社会筹措资金,催促有关部门将投资落到实处,促进学校健康发展。
  希望你厅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和管理,引导学校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为陕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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