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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上海产权交易所营业税征收问题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8-02-20 生效日期: 1998-02-20
发布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文号: 沪地税一[1998]11号
你局[1998]四便84一5号签报收悉。经研究,考虑到上海产权交易所在本市产权交易有形市场的建立中,对企业重组、生产要素的合理性转移及进一步探索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等起着重要的作用,且在交易所创始初期收费低廉,存在较大经济困难的情况,同意在1999年底前,对交易所向会员经纪单位收取的会员费、年会费、交易手续费等收入给予暂缓征收营业税的照顾。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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