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陕政办函[2006]148号
省编办:
陕西省临潼疗养院创建于1955年,原名“中国煤矿工人临潼疗养院”,原国家煤炭部直属事业单位。1992年,经省卫生厅核准同意中国煤矿工人临潼疗养院增挂“中国煤矿工人临潼康复医院”名称(未报请编制部门核准)。
2000年9月,中国煤矿工人临潼疗养院划归地方管理。2001年4月,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决定,中国煤矿工人临潼疗养院划归省政府办公厅管理,更名为“陕西省临潼疗养院”,为办公厅下属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差额拨款(陕编发(2001)17号)。但未提及“中国煤矿工人临潼康复医院”名称的确认及变更事宜。
2005年1月,省卫生厅已将“中国煤矿工人临潼康复医院”的执业证书变更为“陕西省临潼康复医院”的执业证书。
为方便工作,现申请批准陕西省临潼疗养院增挂“陕西省临潼康复医院”名称,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运作模式,单位性质、编制和隶属关系不变。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