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宁政发[2006]10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宁夏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宁夏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十五”期间,国家加大了生态环境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力度,工业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改善取得明显实效。“十一五”时期,根据国家生态环境建设总体规划目标,结合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总体部署,通过全面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节水型社会等,全面促进宁夏社会、经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协调发展。 第一章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形势
一、“十五”时期回顾
“十五”期间,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以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和环境污染源头治理为突破口,采取了一系列保护和改善环境的重大举措,在生态建设、沙化治理、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 生态建设初见成效
“十五”期间,全区完成造林面积1584万亩,其中人工造林面积1245万亩(含退耕还林面积436万亩),飞播造林面积74万亩,封山育林面积265万亩,森林覆盖率由8.4%提高到10.5%。“十五”以来,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200平方公里,年减少入黄泥沙0.4亿吨。全区境内实现了草原承包到户和全面封山禁牧,草原围栏面积达到1500万亩。
自然保护区面积由“九五”时期的20.5万公顷,增加到“十五”的47.4万公顷,占全区国土面积的比重由4.0%提高到9.2%。湿地保护和恢复性建设重点实施以银川市为中心的“塞上湖城”工程,连通了阅海、西湖、化雁湖等7个湖泊的景观水道工程。在鸣翠湖、大西湖、康熙饮马湖等实施了退田还湖、水道清淤输浚、恢复植被、保护管理设施等工程,有效地保护了湿地资源环境。
“十五”期间,我区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历史机遇,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及退牧还草等项目建设为生态环境改善奠定了良好基础。⑴全区累计完成退耕还林1058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436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572万亩,封育50万亩。在大规模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同时,注重基本农田建设和后续产业培育。目前山区人均旱作高标准基本农田已达到了2.6亩,种草养畜、特色林果、中药材、劳务经济、生态旅游等产业初具规模。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不仅缓解了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的局面,还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改变了山区长期以来广种薄收的传统耕种习惯,取得了明显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⑵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初具规模,完成“三北”防护林工程243.2万亩。在北部引黄灌区,以营造农田防护林、改善生产条件、保障农业高产稳产为目标,实施了第二代高标准农田防护林和“兴果富民”经济林建设工程。根据公路、铁路、水系建设的格局,实施绿色通道工程。完成绿色通道工程里程达3600公里,完成黄河护岸林389公里,建设了银古公路绿化工程,银川西部防护林工程、贺兰山东麓生态绿化工程、景观水道示范工程、石嘴山西部防护林工程等一批具有生态、景观和社会效益的城市林业工程,对加快城市化进程做出了贡献;在中部干旱风沙区,通过实施防沙治沙工程,完成治沙造林204万亩,全区累计治理沙漠化土地500多万亩。根据资料显示,1999年-2004年,全区沙漠化土地减少了38.1万亩,尤其是沙漠化类型发生明显变化,表现为流动沙地减少了30.2%,固定沙地增加了10.2%。沙漠化整体呈现逆转趋势。⑶天然林保护工程。在“十五”期间,主要是对规划区内的577万亩有林地、灌木林地及未成林造林地进行有效地保护。首先加强对六盘山、贺兰山和罗山等森林资源的管护与建设,通过采取封育、飞播造林相结合的办法,增加和恢复森林植被,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功能。⑷全区境内全面实施了封山禁牧,签定了农户对草原承包或联户承包的责任书,建设草原围栏面积1360万亩,真正做到了草原围栏建设责任到人,管护到位。 ⑸贺兰山东麓银西防护林工程完成造林面积3.6万亩,完成围栏封育7.3万亩。
(二)环境污染治理取得新的进展
1、工业污染防治
“十五”期间,全区加大了工业污染防治力度,国家规定的6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除二氧化硫外,其它5项基本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化学需氧量、氨氮、烟尘、工业粉尘和工业固体废物分别比“九五”末降低了53.8%、55.7%、22.4%、32.5%和84.3%。黄河水污染综合指数逐年下降,2005年黄河出境断面及各监测断面主要污染物COD比2000年降低62%,连续几年控制在国家地表水三类标准内。全区范围内没有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铁合金、电石、金属镁等高耗能行业污染治理全面启动,废物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资源化迈出新的步伐,2005年全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3%。危险废物、医疗垃圾治理开始启动,放射性废物安全送贮率达到99%。
2、城市环境综合治理
结合城市化战略的实施,积极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十五”时期全区主要城市饮用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90%以上城市噪声污染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主要城市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汽车尾气达标率达72.2%,银川市在全国113个重点城市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的名次连续多年保持在西北地区前列,城市空气综合污染指数比“九五”末下降了21%。银川市、石嘴山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293天和274天。全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十五”时期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13座、垃圾处理厂11座,日处理污水能力59.5万吨、日处理垃圾能力3020吨,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加快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二、“十一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是实施西部大开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时期,也是中国加入WTO以后,与国际接轨严格遵循国际规则的重要历史阶段。我们既要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又要紧跟经济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步伐,促进资源、环境、人口、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和良性循环,防止新形势下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既要看到诸多有利的发展条件,也要清醒地看到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把宁夏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推向一个崭新阶段。
面临的机遇:⑴从国内环境看,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调整固定资产投资结构,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重点向可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六小工程”倾斜。这给我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⑵从全区环境看,一是经过多年的发展与建设,我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目前人均粮食占有量已稳定在500公斤,肉、奶、水产品和油料产量人均占有量分别为42公斤、80公斤、8.6公斤和23.8公斤,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二是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工程的实施为改善脆弱的生态环境奠定了有利的条件。三是农业加大产业结构的调整,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南部山区已基本解决温饱,引黄灌区已经初步达到小康。四是国家加大了对国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关停并转一批浪费资源、技术落后、质量低劣、污染严重,不符合基本生产条件的小厂小矿,大幅度降低能源消耗,调整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减少大量工业污染等,为今后生态与环境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面临的挑战:⑴资源承载能力弱。由于生态环境脆弱,资源匮乏,人口的增长已超出土地资源、水资源的承载能力,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⑵生态环境问题突出。在长期的历史演变和人口快速增长过程中,已经出现了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突出表现在水土流失、土地沙化、植被退化、土壤次生盐渍化、河流干枯及环境污染等方面。⑶结构性环境矛盾突出。“十一五”期间,宁夏经济发展对资源的依赖性仍然很大,工业结构的单一性仍然明显,冶金、化工、煤炭、电力等行业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全区区域性和结构性污染更加突出,资源导向型的增长方式和集约化程度低的产业发展局面仍将继续。随着宁东能源重化工基地的建设,全区电力装机将达到1300万KW,标煤消耗量每年将达到1600-2200万吨,SO2排放量将达到38-53万吨,烟尘排放量将达到6.5-9万吨,粉煤灰将达到295-410万吨,炉渣排放量将达到33-46万吨。加上造纸行业、煤炭间接液化、煤基二甲醚、甲醇等项目的开工建设,工业污染防治的任务十分艰巨,环境保护工作将面临更加沉重的压力。 ⑷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染不断加重。随着全区种植面积和养殖规模的扩大,化肥施用和农药用量、畜禽粪便增加,大量的有机化肥随农业退水排入地表水体,残留农膜使土壤透水等物理性状恶化,成为影响水环境质量的首要因素,对黄河水质和农村饮用水源的安全潜在的负面影响增大。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染不断加重,成为继工业污染后新的污染防治领域,使污染防治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艰巨。⑸环境法制体系、管理体制不够健全,环境检测能力建设滞后。现行的环境执法能力、管理体制和监测能力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环保工作的要求。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促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向良性循环、社会和谐发展。以加强政府宏观协调管理能力为主线,强化环境法制体系建设;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重点,努力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质量;以生态建设项目带动战略为突破口,促进生态环境向良性循环;以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提高工业污染防治、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力度,保障城乡环境安全。加快节约型社会建设步伐,在处理好发展与环境关系的同时,全面提高全民的环境保护及资源节约意识,促进社会、经济、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 基本原则
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并举。在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的同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杜绝边建设、边破坏的现象;坚持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并重,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基本原则,坚决杜绝老污染源边治理,新污染又重现的现象。
二、全面规划、科学治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要集中有限的财力、物力、人力,优先保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点治理区域和重点治理工程。
三、坚持以科技为先导、以市场为导向。贯彻落实国家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方面的先进实用技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环保产业。
四、坚持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把统筹城乡经济发展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把生态建设与扶贫开发结合起来;把环境保护与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结合起来。
五、坚持政府主导,促进公众参与。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加强生态建设的组织领导和政策、资金支持。同时利用市场机制,引导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生态环境建设与环境保护管理。
第三章 规划目标
到2010年的主要目标:
用5年的时间,使宁夏的生态建设和环境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重点生态脆弱区域和环境污染区域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趋向良性循环,城市环境质量大幅度提高,生态和环境监测预警能力和防灾抗灾能力显著增强,自然资源进一步得到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初步建立一个和谐的宁夏社会经济-生态-资源系统。
生态建设方面:紧紧抓住国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西部开发宏观战略思路的调整,加大农村安全饮水、农村乡级公路、农村户用沼气及农村公共医疗、卫生、教育事业建设力度,实施水源涵养林四期工程,构建大六盘生态经济圈,继续推进以“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退牧还草等生态工程为重点的项目带动战略。到2010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8%,新增草原围栏面积1000万亩,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00平方公里,新建自然保护区5个(其中国家级2个),新建湿地保护区10个(其中国家级4个),新建湿地公园13个。
环境保护方面:初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和协调管理机制。重点行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有较大提升。到2010年,全区万元GDP能耗降低到3.35吨标煤,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0%,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控制在12.2万吨,降低14.7%,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31.1万吨,降低9.3%,城市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70万吨。
到2020年的远景目标是:
在GDP翻两番的情况下,基本扭转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全区生态与环境质量明显好转。建成一批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的生态示范区。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工业结构趋于合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总量控制的国家限额内,并力争有所削减,环境压力得到明显缓解。环境管理法制化体系基本建立,工业污染防治能力和环境综合整治能力显著提高。森林覆盖率达到20%以上,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全年天数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变化93% ,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4% 。
第四章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重点任务
一、 生态建设重点
(一)水土流失治理
宁南黄土丘陵区以治理水土流失为重点领域,以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封山育林、农村能源建设等工程为重点,恢复和增加植被;以大流域为骨干,小流域为单元,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修建水平梯田和沟坝地等基本农田,实行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耕作措施相结合,实行草、灌、乔相结合,控制水土流失。保护天然林资源,支持重点林区扩大面积调整结构,坚决贯彻天然林保护政策。继续稳妥实施退耕还林(草),恢复和增加植被,因地制宜合理安排林草比例。严格计划生育政策,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对人口超载、水土流失特别严重的地区和六盘山水源涵养林规划区实施移民搬迁。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以及沼气等能源,以缓解燃料供需矛盾,保护生态治理成果。以水源涵养林四期工程为切入点,努力构建大六盘生态经济圈,恢复六盘山在宁南山区的生态主体地位。积极进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在保证合理粮食种植面积的基础上,大力培育发展草畜产业、马铃薯、特色林果、玉米和小杂粮、中药材产业优势特色产业等退耕还林后续,扶持农副产品加工业,增加农民收入。
(二)沙质荒漠化治理
在盐同香山等中部干旱风沙区对现有林草植被实施保护,采取全面禁牧、轮牧、围栏封育、人工种草和开发沙产业等措施,治理荒漠化,恢复草场植被。科学合理控制羊只饲养量,积极开发秸秆饲料,实行舍饲圈养。继续加大对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力度,有效地保护和恢复珍稀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沙区水资源,优先保障生态用水,控制大规模工矿企业和农业开发。在平原边缘沙区逐步开发新灌区,发展林果及沙产业,防止土壤沙化。
(三)灌溉平原盐渍化治理
在引黄灌区积极推行节水灌溉技术,实施渠系砌护、沟系深挖清淤和防坍塌处理,有效降低地下水位,治理盐渍化。在扬黄新灌区,积极开展土壤盐渍化防治研究治理,防患于未然。
(四)自然保护区及黄河湿地建设与保护
对现有的5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功能监测,提高保护区的管理水平,加强保护区的能力建设。完成六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扩界和扩建工程,扩大保护区范围,构筑大六盘生态经济圈;完成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扩界部分的一期建设工程、白芨滩和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二期工程、宁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示范工程项目建设。新建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和恢复荒漠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
到2010年建设湿地自然保护区、示范区及湿地公园总数达到29处,其中国家级湿地保护区4处,地方级湿地保护区6处,湿地保护与恢复性示范区6处,湿地公园13处。湿地总面积达到114万亩,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湿地保护建设和管理体系。
(五)城市生态环境治理
“十一五”期间,要加强对大中城市及周边生态环境的整治力度。建设银西生态防护林工程,新增造林面积13万亩,使贺兰山东麓银川段林木覆盖率提高21.6个百分点。建设城市绿色长廊,在全区主要城市道路两侧,分区分片配置不同树种的行树道,形成风格迥异、错落有致、色彩绚丽的绿色景观。加强过境城市的黄河河道、输水渠道及排水沟两旁的绿化工程建设,美化城市环境和提高城市居民环境质量。继续加大城市周边生态防护林、经济林建设,减少空气降尘和减弱风沙入侵。
(六)生态环境和自然灾害监测及评价体系建设
围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点任务,结合国民经济信息化的进程,采用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和全球定位(GPS)系统等先进技术,初步建成现代化的生态环境和自然灾害监测及评价体系。强化以水和大气质量为主的环境质量监测及评价体系;建设以遥感和地面观测站相结合的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监测体系;建设重大自然灾害的监测、预报和应急体系。
二、环境保护重点
(一)工业污染防治
工业污染防治的重点任务是确保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稳步减少。以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核心,实施清洁生产、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发展循环经济。以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产业升级和治理结构性污染为重点,提高工业化的发展水平,降低污染排放强度。
造纸行业严格实行规模以上经营,碱回收和白水回收处理环保工艺必须跟上,坚决取缔小造纸。支持合理生产规模的麦草化学浆生产企业实施集中制浆,通过建设碱回收和中段水处理系统,实现达标排放并彻底解决污染问题。铁合金、电石行业要加大环保设施建设,将粉尘治理作为引进民营资本和技术参与污染治理的试点,采取公开竞标的方式,选择技术成熟、业绩优良的企业通过BOT方式回收的二氧化硅粉,进行微硅粉深加工。对市场竞争能力差、规模提升困难、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小冶金、小电石企业坚决关停并转。电力、化工、酿造行业重点推行清洁生产,充分发挥天然气、洁净煤资源,实施清洁原料、燃料替代,选择能耗低、排污少的工艺路线和设备,实行以大代小、以新代老、以先进取代落后、扶优汰劣的办法,为老污染源治理找到一条根本的解决办法。
(二)城市污染防治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为核心,提高综合环境管理能力,提升城市环境功能,推动城市向整洁优美、便捷舒适、无污染的人居环境目标迈进。⑴加强城乡水源地及周边水环境综合治理,保护地下水的质量,保障居民饮用水源的安全。⑵加快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主要城市重点区域综合治理,净化城市大气环境。加强城市烟尘控制区的建设与管理,推进清洁燃料和洁净煤的使用,加快城市居民锅炉集中供热和城市民用天然气工程建设,提高城市居民气化率和集中供热水平,减轻煤烟型污染对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进一步控制机动车和地面扬尘污染,严格机动车尾气检测,提高双燃料汽车的使用量,严禁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机动车上路行驶,提高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按照生态要求进行城市绿化、美化和硬化,规范建筑企业的施工和道路运输,有效控制扬尘污染。⑶加强农村小城镇建设中的环境保护。在农村小城镇建设中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制定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规划,确保农村小城镇健康发展。开展供排水、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划定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地,加大保护力度保证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饮用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城市污染企业向农村小城镇转移、村办小企业向农村小城镇集中带来的环境问题。⑷控制城市噪声,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的处理能力。加强对建筑施工、工业企业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限制机动车和火车鸣笛,采取降噪措施控制交通噪声污染。积极推行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理,加快城市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的综合利用步伐,切实解决城市垃圾污染。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政府主导、市场化管理、企业化运做的污水处理厂管理机制。到2010年全区形成日处理生活污水70万吨/日的建设规模,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基本缓解城市发展产生的水环境压力。逐步建设城市中水回用配套设施,实现污水资源化。
(三)发展循环经济
“十一五”期间,争取把宁东能源重化工基地列入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工程,把吴忠太阳山工业园区、青铜峡新材料工业园区、中卫美利工业园区等在建和拟建的重点工业园区和自治区认定的21家工业园区作为自治区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发展循环经济的基础,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0%。企业利用矸石、余热建设的电厂装机达到150万KW,建设农村户用沼气30万户,大中型沼气工程37座,秸杆气化站50座。
(四) 农村环境保护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推广合理的施肥技术,提高化肥使用效率,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优化水肥结构,实行节水灌溉,减少面源营养流失。引进成熟的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和处理技术,治理养殖业的废水、废物,到2010年全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水排放达标量率达到60%,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
(五)危险废物控制和辐射环境保护
控制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污染。开展危险废物的集中处置,“十一五”建成自治区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90%。逐步建立包含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废物收集、运输系统,建立规范的、市场化的危险废物运营体系,初步建成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到最终处置的全过程管理体系,有力保障医疗废物集中安全处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
加强辐射环境管理。做好辐射源、放射源和电磁辐射的监测与管理,加强放射废物的集中收贮、安全存放,提高辐射环境管理水平,保障辐射环境安全。放射性废物安全贮存率达到100%。
第五章 重点工程
一、生态建设工程
1、退耕还林工程。完成退耕还林918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418万亩,荒山造林(封育)500万亩。
2、天然林保护。飞播造林25万亩,封山育林60万亩。
3、“三北”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150万亩,封山育林25万亩。
4、退牧还草工程。建设草原围栏面积1000万亩,补播改良665万亩。
5、大六盘生态经济圈建设。水源涵养林面积扩大到300万亩,固原市森林覆盖率由目前的17.6%提高到23.3%。
6、小流域综合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00平方公里,建设旱作农田175万亩,人工种草留床面积达到500万亩。
7、农村能源建设。建设农村户用沼气30万户、大中型沼气站37座、秸秆气化站50座、太阳灶40万台。
8、自然保护区建设。建设固原云雾山、海源南华山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增面积36.1万亩;建设地方级自然保护区3个。
9、黄河湿地保护区建设。建设国家级湿地保护区4个(青铜峡库区、沙湖、西吉党家岔及盐池哈巴湖),建设地方级湿地自然保护区6个,建设湿地保护与恢复示范区6处,建设湿地公园13处。
10、城镇大环境绿化工程。全区5个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地率达到33%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以上。
11、塞上农民新居工程。对条件相对较好10%的村庄进行环境整治和绿化,对30%住房条件差,环境脏、乱、差的引黄灌区村庄进行“塞上农民新居”标准住房建设。
二、环境治理工程
1、工业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重点对全区境内造纸、铁合金、水泥、化工、制药及马铃薯加工等行业的废气、废水、废渣进行污染排放综合治理,所有企业的排放物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2、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全区市、县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万吨/日,城市污水总处理能力达到90.5万吨/日。
3、城市垃圾处理项目。全区市、县建设19个垃圾处理工程,6座垃圾转运站,189座垃圾收集站,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规模达到795吨/日,垃圾无害化处置量达到875吨/日。
4、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积极争取清洁发展机制(COM)项目,粉煤灰、煤矸石综合利用示范工程,高耗能企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
5、农业污染治理项目。中卫宣和镇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厂建设项目,吴忠金银滩奶牛核心园区畜粪便综合利用项目,中宁县集约化奶牛养殖园区污染治理项目,银川市集约化畜禽养殖粪便处理项目。
6、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建设宁夏危险废物处置中心1个,一期库存容量为7.5万M3。在5个主要城市建设5个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总规模为0.5万吨/年。
第六章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保障措施
一、政策措施
(一)强化政府生态环境宏观管理职能
要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认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做好规划的编制、组织和实施工作。加强封山禁牧、小流域治理、自然保护区和生态湿地、天然林资源保护、“三北” 防护林四期工程、农村能源等生态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统筹规划,统一安排。在制定能源政策、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时,要优先考虑生态和环境的利弊影响,彻底杜绝以牺牲生态、环境效益为代价、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传统发展模式,不断提高政府的综合决策水平。
(二)加强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
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继续建立健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修订完善《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保护区条例》。制定出台《宁夏环境保护基金管理办法》、《宁夏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宁夏环境监测管理暂行规定》。加大执法力度,要从源头抓起,严肃项目审批程序。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改项目,包括引进、合作、合资、扶贫项目,都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三同步”制度,坚决控制新的污染源产生。农业开发项目涉及荒地开发、耕地调整,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审批程序执行,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对环保法律、法规中已明确规定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现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健康发展。一是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通过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序转移农村劳动力及控制农村人口增长,促进农村城市化进程,改善社会环境(居住环境、治安环境、公共设施环境等)。二是坚持节水、节地、节能、节材、节粮的生产发展模式,促进农村生态环境向良性发展。三是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将生态环境建设与产业开发、农民脱贫致富、区域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四是通过深化改革,从战略高度建立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规范社会、经济发展行为,加强资源环境监测和管理体系建设,把强化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各级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五是以推进科技进步做保证,依靠科技开发,充分挖掘潜力,逐步建设高技术型、资源节约型和清洁生产型产业体系。在资源开发、生态保护、环境管理、污染控制中广泛应用新的科技成果。六是严格新建工业项目预审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杜绝新建项目成为新污染源。按照国家发布的淘汰落后和制止重复建设目录,采用严格的技术和环保标准,限制和禁止落后产品和设备进入我区市场。
(四)提高全社会的资源节约意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各级政府和企业要从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节约能源、节约原材料、节约用水、节约土地、资源综合利用、实施建筑节能等工作,深入开展资源节约的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将循环经济理念和知识纳入基础教育内容,增强全社会的资源忧患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把节约资源、回收利用废弃物等活动变成全体公民的自觉行为,逐步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在全社会营造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的良好氛围。
(五)推广应用先进实用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科学技术和成果
围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先进领域和关键技术,组织开展基础性研究和科技攻关。鼓励各类科研机构和科技人才,从事生态和环境领域的科研工作,对研究完成的成果予以保护。建立生态、环境专家咨询和技术支撑系统,完善科技推广、信息服务体系。
二、资金筹措措施
坚持政府、企业、市场运作、民众加入等多种形式,提高生态环境建设的资金、物质投入。在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的同时,动员农民和社会力量、吸引国内外资金参与农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
(一)生态建设投入
1、积极争取国家各类资金对生态建设的投入,充分利用国家加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契机,在农村六小工程建设上,争取国家投资。
2、要实现生态环境建设和经济效益的双赢战略。对有一定经济效益的生态建设项目,通过政府政策支持,积极争取银行资金支持,吸引社会资金介入,鼓励农民个体投入等方式,拓宽资金来源。
3、通过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方式,适当提高目前已开征的生态补偿费、资源补偿费等,建立生态基金。
(二)环境保护投入
1、出台适当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危险废物处置费征收标准,保证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和危险废物处理设施的企业化运营。
2、加大各级政府环保投入力度,一方面积极争取国家扩大内需资金,搞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区、市、县各级政府要落实环保专项资金。
3、充分利用市场化运做筹措资金。采取建立基金、联合经营、CDM清洁机制或BOT等多种融资形式,扩大社会化环保投资份额。
4、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通过严格执法促使企业投入足够的资金用于工业污染防治,政府通过税收减免、环保专项贷款或贴息等优惠政策扶持优势企业完成污染治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