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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县区(开发区)、部门网站检查评比办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1-05 生效日期: 2006-11-05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和资源共享力度,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增进运用网站与市民互动交流,规范对本市政府部门网站的管理,改进和提高政府部门网站的服务质量,建立政府部门网站评议机制,南宁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南宁市县区(开发区)、部门网站检查评比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五日
南宁市县区(开发区)、部门网站检查评比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加大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和资源共享力度,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增进运用网站与市民互动交流,规范对本市政府部门网站的管理,改进和提高政府部门网站的服务质量,建立政府部门网站评议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检查评比范围
  检查评比对象为已接入南宁政务信息网(www.nanning.gov.cn)的县区、开发区、市属部门网站和各单位自建网站。
  第三条 领导机构
  南宁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检查评比的领导机构,南宁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简称市信息办)负责具体评比工作。
  第四条 检查评比内容
  检查评比总分为100分,内容包括政务公开(45分)、在线办公(15分)、公众参与(15分)、网站质量及效应(15分)、网站建设(10分)等五个方面。
  第五条 检查评比方式
  检查评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评议组评审、公众在线评议、单位自评和专家组总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评议组评审
  每年11月15日-12月15日,由市信息办组织,邀请特约评议员分成若干个评议组。采取网上检查和现场检查方式,按照《南宁政务信息网县区(开发区)、部门网站绩效评估指标》(附件1)、《南宁政务信息网县区(开发区)、部门网站检查评比评分细则》(附件2)对全部网站的日常运行维护、政务公开、信息更新、在线办公、公众参与等进行交叉评审,每个网站必须经两个评议组评审,评审得分相加后取平均值,供专家总评审会参考。
  2、公众在线评议
  公众在线评议在南宁政务信息网上公开进行。开设“南宁政务信息网优秀网站评选活动”专栏,每年11月15日-12月15日接受公众评议。公众主要通过该栏目对参评网站浏览,进行直接网上投票评议。公众每次投票选出较好的十个网站进行累计,可以少选,不可多选。并对IP进行统计,每个IP不得参评超过10次。评议过程中,严禁以任何方式拉票,弄虚作假行为,违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或获奖称号并予以通报批评。
  3、各单位自评
  每年12月1日-15日,各单位按《南宁政务信息网县区(开发区)、部门网站绩效评估指标》、《南宁政务信息网县区(开发区)、部门网站检查评比评分细则》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填写《南宁政务信息网优秀网站自评申报表》(附件3)一式两份,于12月25日前报市信息办汇总。
  4、专家总评审会
  由市信息办组织,召开由信息技术和网站管理专家参加的总评审会,根据各单位自评、评议组评审、公众在线评议的结果对所有参评网站进行评比。按优秀(80分以上)、良好(65分-80分)、普通(65分以下)三个档次,分别给所有参评网站排出名次
  第六条 检查评比时间步骤
  1、市信息办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向南宁政务信息网县区(开发区)、部门网站单位反馈网站上一个季度的信息更新情况。各部门自建网站的单位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市信息办提供上一个季度信息更新情况(如遇节假日,则自动顺延);每年年底组织开展优秀网站检查评比工作。
  2、检查评比的步骤:
  (1)评议员进行网上检查和现场检查;
  (2)统计公众在线评议情况;
  (3)各单位提交网站年度自查报告和《南宁政务信息网优秀网站自评申报表》一式两份,报送市信息办;
  (4)评议组提交检查报告;
  (5)召开总评审会,对所有参评单位排出名次。评出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三个、三等奖五个、优秀奖十六个。
  第七条 检查评比结果的公布
  1、召开总结大会,对获奖的优秀网站单位,由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并颁发奖牌、奖金。对网站建设和管理落后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2、网站检查评比的结果作为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参考指标,由市信息办汇总后报送市效能办。
  3、网站检查评比的结果报送市领导。
  4、网站检查评比的结果排名,通过南宁政务信息网予以公布。
  第八条 修订及实施
  每年根据国家对政府网站建设的不同要求,对评估指标、评分细则进行实时修订并下发。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1:南宁政务信息网县区(开发区)、部门网站绩效评估指标
(2006年)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说明

政务公开
(45分)

领导信息

领导分工

2

单位领导同志的分工情况

重要讲话

1

单位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理论文章

部门信息

职能介绍

1

单位承担的政府工作职能

部门设置

2

单位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联系方式

2

单位及内部科室联系方式

人事任免

1

单位人事任免信息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3

单位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

决策文件

3

单位发布的重大事项决策文件、计划、简报

政务动态

通知公告

2

单位重要会议、日常工作等活动通知、公告

政务信息

6

单位及行业内重大事件,重大新闻

信息服务

数据统计

2

单位职能相关的统计数据类信息发布

办事指南

8

单位职能相关的行政审批及服务指南类信息发布

特色栏目

12

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特点制作相关专题或促进部门履行职能的特色性栏目,并能及时更新

在线办公
(15分)

表格下载

8

根据单位业务职能范围需提供的相关材料表格的下载

在线咨询

2

能够提供相应的在线咨询并且及时回复

在线查询

3

根据单位的职能性质提供相关工作状态的查询

在线申请

2

根据单位工作职能在网上接收办事申请,并能及时办理

公众参与
(15分)

网上投诉

3

是否设有,投诉内容公开、处理结果公开

领导信箱

3

是否设有,信件处理回复情况

网上调查

1

能够通过主网站发布调查内容,并及时公布结果

在线访谈

2

是否设有,在线访谈的内容质量、访谈频率

在线论坛

3

能够登陆主网站论坛回复市民相应的咨询留言

网上信访处理

3

能够按时回复市长信箱相关信件并有选择地公布结果

网站质量
及效应
(15分)

网站信息质量

8

栏目能够分类准确、内容丰富、发布及时、易于查找

信息录入规范

3

信息录入按照《南宁市政务网站信息录入发布操作规范》要求执行,不出现信息浏览、服务链接失败等情况

访问量

2

网站在公众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点击量大

活动开展

2

能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网上、网下相结合的网站及电子政务宣传活动

信息总量

1

单位各类业务信息的发布总量

网站建设
(10分)

页面设计

2

网站页面的布局合理

信息检索

2

全文和关键字检索,网站搜索引擎,检索应用情况

网站链接

2

政府各部门或上下级单位网的链接

名称域名

1

英文域名是否规范

网站维护

3

网站维护情况;网站制度及人员配备;网站维护单位及联系方式


附件2:南宁政务信息网县区(开发区)、部门网站检查评比
评分细则(2006年)
一、政务公开(45分)
1.1领导分工(2分)
指标描述:指本单位主要领导人的工作分工情况。
量化考核:如果没有领导分工信息,则本项指标的得分为0分;如果有领导分工信息,根据数量和详细程度进行评分,得分在0.5至2分。
1.2重要讲话(1分)
指标描述:指本单位主要领导人的重要讲话理论文章。
量化考核:如果没有领导重要讲话,则本项指标的得分为0分;如果有领导重要讲话,根据数量进行评分,得分在0.5至1分。
1.3职能介绍(1分)
指标描述:指本单位职能基本信息。
量化考核:单位职能是否详尽。如果没有机构基本信息,则本项指标得分为0分;如果设有机构基本信息,则根据内容的完整性进行评分,得分在0.5至1分。
1.4部门设置(2分)
指标描述:包括单位内设科室负责人介绍、科室名称、职责介绍等基本信息。
量化考核:科室职能介绍及科室主要负责人介绍是否详尽。如果没有科室负责人介绍、科室职能介绍,则本项指标得分为0分;如果有科室职能介绍,则根据内容的完整性进行评分,得分在0.5至2分。
1.5联系方式(2分)
指标描述:包括单位及内设科室联系方式及办公地点等基本信息。
量化考核:单位、科室设置联系方式是否便捷和多样化。联系方式是否便捷和多样化,包含电话、E-mail、地址等各种联系方式。如果没有单位联系方式,则本项指标得分为0分;如果设有机构基本信息,则根据内容的完整性进行评分,得分在0.5至2分。
1.5人事任免(1分)
指标描述:单位人事任免及公务招考信息。
量化考核:内容的种类、丰富性和时效性。如果没有人事任免及公务招考信息,则本项指标得分为0分;如果有人事招考信息,则根据内容的种类、丰富性和时效性进行评分,得分在0.5至2分。
1.6政策法规(3分)
指标描述:与本单位业务工作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性政策法律法规
量化考核:内容的分类、丰富性和时效性。如果没有相关政策法规,则本项指标得分为0分;如果有相关政策法规,则根据内容分类的合理性、丰富性和时效性进行评分,得分在0.5至3分。得分在2分以上(含),则必须提供当年实施的与单位相关的行政法规
1.7决策文件(3分)
指标描述:指单位非保密性的行政文书和决策文件、计划、简报。
量化考核:种类,数量及时效性。如果没有机构行政公文,则本项指标的得分为0分;如果有机构行政公文,则根据数量、种类和时效性进行评分,得分在0.5至3分。得分在2分以上(含),则必须包括至少一条以上(含)当月的机构行政公文。
1.8通知公告(2分)
指标描述:指本单位及各科室公开发布的通知、公告和文件。
量化考核:种类,数量及时效性。如果没有单位通知公告,则本项指标的得分为0分;如果有单位通知公告,且内容包括本年度的通知公告,则根据数量、种类和时效性进行评分,得分在0.5至2分。
1.9政务信息(6分)
指标描述:包括单位重要活动,会议及行业内重大事件,重大新闻等。
量化考核:内容的种类、丰富性和时效性。如果没有政务信息,则本项指标得分为0分;如果有政务信息,则根据内容的种类、丰富性和时效性进行评分,得分在0.5至6分。得分在4分以上的平均每月信息发布量要达到25条,得分在5分以上(含),则必须包括一条以上(含)评比当日的政务信息。
1.10数据统计(2分)
指标描述:单位职能相关的统计数据类信息发布。
量化考核:如果没有数据统计,则本项指标得分为0分;如果有数据统计,则根据内容丰富性进行评分,得分在0.5至2分。
1.11办事指南(8分)
指标描述:单位职能相关的行政审批及服务指南类信息发布。
量化考核:(1)如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则行政审批为4分,服务指南为4分。行政审批考核内容为本单位承担的行政许可、登记事项、行政给付事项、行政检查事项、行政强制事项、行政处罚事项、投诉和救济事项等行政审批和社会服务内容;每个行政审批和社会服务事项的具体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理期限,具体办理地址、时间、方式、收费情况;办事对象应具备的条件或资格、权利与义务,办理结果、证件资料样式、各事项办理具体部门地址及联系方式、相关管理制度、法规规章、疑问解答。如果没有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则本项指标得分为0分;如果有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则根据内容丰富性及复杂程度进行评分,得分在0.5至4分,得分在3分以上(含),则必须包括单位大部分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内容。服务指南考核内容为本单位其他非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流程、办理部门、联系方式、所需资料,相关规章等。如果没有服务指南,则本项指标得分为0分;如果有服务指南,则根据内容丰富性及复杂程度进行评分,得分在0.5至4分,得分在3分以上(含),则必须包括单位大部分服务指南内容。
(2)如无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则服务指南为8分。服务指南考核内容为本单位业务性质、办事指南(流程、所需材料、费用、办理部门地址电话、相关规章制度等)、疑问解答。如果没有服务指南,则本项指标得分为0分;如果有服务指南,则根据内容丰富性及复杂程度进行评分,得分在0.5至4分,得分在3分以上(含),则必须包括单位大部分服务指南内容。
1.12特色栏目(12分)
指标描述: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特点制作相关专题或促进部门履行职能的特色性栏目,并能及时更新。
量化考核:单位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制作专题或建设促进部门履行职能的特色子栏目。如果没有特色栏目,则本项指标得分为0分;如果有特色栏目,每设立一项新栏目则根据内容丰富性进行评分,得分在1至3分,直到12分加满为止。
二、在线办公(15分)
2.1表格下载(8分)
指标描述:根据单位业务职能范围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范本或样表)的下载。
量化考核:材料的数量和设计合理性。如果没有相关材料下载,则本项指标得分为0分;如果有材料下载,根据材料的数量和设计合理性进行评分,得分在0.5至8分。得分在5分以上(含)要求材料下载数量不少于10份(含);得分在7分以上(含),则必须为本单位大部分办事项目提供材料下载服务,并且提供相关项目的填写说明。
2.2在线咨询(2分)
指标描述:能够提供相应的在线咨询并且及时回复。
量化考核:提供公众通过电子邮件及其他在线方式,就个性化的问题进行网上咨询。如果没有提供网上咨询方式,则本项指标得分为0分;如果提供方式,设栏目,并能利用网络回答公众咨询,视复杂性评分,得分在0.5至2分。提供方式、设立栏目可得0.5分。
2.3在线查询(3分)
指标描述:根据单位的职能性质提供相关工作状态的查询。
量化考核:提供公众及其他单位办事的状态查询。如果没有在线查询,则本项指标得分为0分;如果设栏目,视发布相关办事进程信息丰富性评分,得分在0.5至3分;如实现实时在线查询则可得3分。设立栏目可得0.5分。
2.4在线申请(2分)
指标描述:根据单位工作职能在网上接收办事申请,并能及时办理。
量化考核:提供电子邮件和其他在线受理办事申请的功能,并及时对事项进行办理,并在线给予答复。如果设栏目,视发布申请事项办理信息丰富性、是否答复评分,得分在0.5至2分。设立栏目可得0.5分。
三、公众参与(15分)
3.1网上投诉(3分)
指标描述:是否设有,投诉内容公开、处理结果公开。
量化考核:提供公众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及其他在线方式,向政府反映问题,重点考核咨询投诉方式的种类及利用网络完成投诉受理的程度。如果没有投诉栏目,无法提供投诉电话和邮箱,则本项指标得分为0分;如果有投诉栏目,提供投诉电话和邮箱,并能够在承诺的时间内做出反馈。则根据在线投诉方式的种类及利用网络完成投诉受理的程度进行评分,并有选择性地公开投诉内容及处理结果。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网上投诉事项的处理,建立投诉服务的业务规范和流程,在规定办理答复时限内将办理结果答复投诉人,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投诉,须说明依据,并尽可能告知投诉人承担投诉内容的相关政府部门,得分在0.5至3分,如实现能提供电子邮件和在线受理的功能,并在线给予答复,则可得3分。提供方式、设立栏目可得0.5分。
3.2领导信箱(3分)
指标描述:是否设有,信件处理回复情况。
量化考核:提供公众通过电子邮件,向单位领导反映问题。如果无法提供领导邮箱,则本项指标得分为0分;如果提供领导邮箱,提供投诉电话和邮箱,并能够在承诺的时间内,有选择性地公开信箱内容及处理结果,得分在0.5至3分。提供信箱,设栏目可得0.5分。
3.3网上调查(1分)
指标描述:能够通过主网站发布调查内容,并及时公布结果。
量化考核:根据工作需要,通过主网站发布调查内容,并对调查情况进行汇总,及时公布结果。视实施情况评分,得分0.5至1分。
3.4在线访谈(2分)
指标描述:是否设有,在线访谈的内容质量、访谈频率。
量化考核: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在线访谈栏目,发布访谈视频及文字材料,汇总访谈情况。如果无法设立在线访谈栏目,则本项指标得分为0分;如果设立在线访谈栏目,并能够及时整理发布访谈情况,得分在0.5至2分。设栏目可得0.5分。
3.5在线论坛(3分)
指标描述:能够登陆主网站论坛回复市民相应的咨询留言。
量化考核:根据工作要求,登陆主网站论坛回复市民相应的咨询留言。如果对公众提问、留言无答复,则本项指标得分为0分;如果答复公众提问、留言,则得分为0.5至2分;如能够及时整理共性问题整理发布,得1分。
3.6网上信访处理(3分)
指标描述:能够按时回复市长信箱相关信件并有选择地公布结果。
量化考核:根据工作要求,按时回复网上市长信箱市民信访信件,并有选择性进行发布。如果网上信访信件无答复,则本项指标得分为0分;如果答复公众信访信件,并选择性进行发布,视信件复杂性评分,得分为0.5至3分。
四、网站质量及效应(15分)
4.1网站信息质量(8分)
指标描述:栏目能够分类准确、内容丰富、发布及时、易于查找。
量化考核:根据网站栏目及信息分类是否准确,内容是否丰富、发布是否及时、查找是否达到三次点击实现等具体考评,每一小项最高2分,按每小项0.5至2分进行评比。
4.2信息录入规范(3分)
指标描述:信息录入按照《南宁市政务网站信息录入发布操作规范》要求执行,不出现信息浏览、服务链接失败等情况。
量化考核:主要考核网站是否信息录入按照《南宁市政务网站信息录入发布操作规范》要求执行,是否出现信息浏览、服务链接失败等情况。得分1至3分。
2.3访问量(2分)
指标描述:网站在公众中具有一定影响力,浏览量、点击量大。
量化考核:主要考核网站在公众中是否具有一定影响力,主要是浏览量、点击量及这两项目指标。每一小项最高1分,按每小项0.5至1分进行评比。
4.4活动开展(2分)
指标描述:能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网上、网下相结合的网站及电子政务宣传活动。
量化考核:主要考核网站是否能开展网上、网下相结合的网站及电子政务宣传活动。如果未开展任何相关活动,则本项指标得分为0分;如果开展活动得分1至2。
4.5信息总量(1分)
指标描述:单位各类业务信息的发布总量。
量化考核:主要考核网站建站以来发布的各类信息总量,总量排名前20至40位的单位的为0.5分,总量排名1至20位的单位的为1分。
五、网站建设(10分)
5.1页面设计(2分)
指标描述:网站页面的布局合理。
量化考核:考核网站页面设计布局是否合理美观。得分0.5至2分。
5.2信息检索(2分)
指标描述:全文和关键字检索,网站搜索引擎,检索应用情况。
量化考核:考核网站搜索引擎,是否都支持按时间排序、是否可以调整每页的信息量、是否重点突出显示。视便捷情况评分,得分0.5至2分。
5.3网站链接(2分)
指标描述:政府各部门或上下级单位网的链接。
量化考核:考核网站是否与国内外相关部门及行业网站链接,视丰富性评分,得分0.5至2分。
5.4名称域名(1分)
指标描述:英文域名是否规范。
量化考核:考核网站域名是否规范,网站的国际域名是否使用标明网站性质的域名后缀gov.cn。得分0.5至1分。
5.5网站维护(3分)
指标描述:网站维护情况;网站制度及人员配备;网站维护单位及联系方式。
量化考核:考核网站维护情况,主要网站维护情况是否稳定;人员、制度建设是否完备;是否提供网站维护单位及联系方式。每一小项最高1分,按每小项0.5至1分进行评比。 附件3:南宁政务信息网优秀网站自评申报表

单位名称

 

 

网站名称

 

 

 

联系电话

 

 

申报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
机关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可复印,也可到南宁政务信息网下载打印。请于12月25日前将此表与年度自查报告(一式两份)交换到市信息办89号箱,并将电子文档发到信息办政务信息网邮箱。
传真:5537755   电话:5535943   E-mail:nnxxbzhk@nann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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