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九府厅发[2006]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 为加快推进我市信用环境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人民银行九江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信用环境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十月十九日
人民银行九江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信用环境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的意见
2003年,为促进信用九江活动的深入开展,使金融更好服务于经济,九江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九江市创建信用县(市、区)活动实施方案》(九府字(2003)17号)。三年以来,我市创建信用县(市、区)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为进一步深化我市信用环境建设,优化金融生态,促进经济金融的协调、可持续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端正指导思想,明确工作目标
我市信用环境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信用环境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的精神;继续坚持政府主导、人行推动、金融参与、部门支持配合整体联动的工作模式;以优化改善金融生态为着力点,重点加强信用环境、行政环境、经济环境和司法环境建设,拓展信用环境建设的内涵和范围,提升信用环境创建层次与质量。
我市信用环境建设的工作目标是:社会信用意识进一步增强,行政环境、经济环境和司法环境进一步改善,企业和个人征信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历史遗留的企业逃废债得到全面化解,杜绝新的逃废债行为发生,不良贷款绝对额和占比继续下降,金融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全面提高,整个经济走向和谐良性发展。到2010年我市信用环境建设的量化目标是:社会信用平台基本构建,即农村信用工程创建进一步深化,信用乡镇占乡镇总数的比例达到80%以上,信用村组占比超过80%,信用农户占农户总数比例达到80%以上;“A级以上信用企业”培植工作进一步强化,确保信用企业占贷款企业(法人企业)总数的比例达60%以上;“信用社区”创建工作全面启动,力争信用社区与社区总数占比达到60%以上;信用区域质量与范围进一步提升和扩展,全辖90%以上县市达到或保持“信用县(市、区)”标准,全市初步建立起以政府信用为表率、金融信用为动力、企业信用为依托、公民信用为基础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金融债权维护司法机制,失信行为惩戒机制,金融稳定协调机制,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长效机制,以此促进信用经济的形成,推动全市经济金融稳健发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创建措施
(一)继续完善争创“信用县(市、区)”活动。修订完善“信用县(市、区)”考评方案,结合“十一五”阶段目标,按照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要求,拓展创建的内涵与范围,立足经济发展环境、行政环境、金融司法环境、信用环境、中介服务环境以及政策环境等改善。
(二)全面开展创建“信用社区”活动。制定“信用社区”创建实施方案,在全社会广泛开展“诚信经营户”、“诚信企业”、“诚信单位”、“诚信商业街”的细胞工程创建活动。选择一些信用基础条件较好,经济比较发达,就业和创业资金需求较多的社区积极开展“信用社区”的创建工作。同时,创建活动要与拓展商业银行小额贷款零售业务、生源地助学贷款、下岗再就业担保贷款、诚信纳税、守法合规经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搭建信用社区发展平台。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方式,积极开发繁荣社区经济的金融产品,服务创业经济。街道、社区要积极参与“信用社区”的创建活动,促进再就业以及社区经济发展。
(三)积极开展“A级以上信用企业”培植活动。各级政府要组织各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A级以上信用企业”的详尽培植计划和工作方案,公示A级以上信用企业评定标准和对应的优惠政策,大力培植壮大信用群体。要摆脱行业和企业规模等方面的条件限制,坚持以信用为基础和正向激励原则,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做好民营企业和微小企业的培植、评选工作,逐步推进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的社会化与专业化。充分扩展信用企业的覆盖面,让更多企业纳入重点支持的“信用企业”目录。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增强各层面企业争创信用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全市“A级以上信用企业”占比进一步提高。
(四)深化农村信用工程创建。要始终坚持政府主导、农村信用联社具体负责的农村信用工程创建工作模式。各级政府要负责农村信用工程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和授牌。农村信用联社要积极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组和信用农户的培植、评选和管理。对已评定的信用乡镇、信用村组和信用农户进行动态管理。对符合信用标准和条件的要加大信贷倾斜力度。对信用下滑的实行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完全失信的实行摘牌处理、取消信贷支持。同时,要加大发放大额农贷的力度,提升小额农贷级次,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要把农村信用工程的创建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新农村建设创造更加有利条件。
(五)努力改善影响金融生态的相关环境。一是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行政环境和司法环境。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高效运转;要全面清理历史遗留的企业逃废债,积极稳妥处置和化解历史包袱,严格规范企业改制行为,切实防止发生新的逃废债;要继续抓好清收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金融机构贷款的工作,深入开展不良资产的清理维权工作,有效减少不良贷款数量和降低不良贷款比例。二是着力改善政策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要依据有关政策规定,为银企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积极制定出台相关规费减免措施;要合理简化金融债权执法程序,降低执行费用,缩短执行时间,提高金融债权案件诉讼效率和胜诉案件执行回收率,依法维护金融债权;法院、财政、国土资源和房地产管理、工商管理、公证、评估等有关部门对企业办理抵押贷款,银行处置抵贷资产和进行债权诉讼过程中的各类收费项目进行梳理,取消和纠正超范围、超项目、超标准的不合理收费,降低银企的经营成本。
(六)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级政府和工商、税务、财政、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建立政府信用体系,强化政府决策、执行、监督和服务信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建立企业信用体系,整合银行和企业信用信息资源。开展企事业信用征信工作,建立健全各项信用管理制度,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按照统一标准,开展工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试点工作,促进企业自律。建立个人信用体系,狠抓个人非银行信息的采集工作,全面建设个人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公安、工商、税务、司法部门、技术监督和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合作,签订双边和多边合作协议,开发具有九江特色的个人信息采集运用横向联网系统,促进各部门信用信息的整合与共享。发展信用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提高信用担保能力,增强担保服务功能。
(七)着力构建信用监督和约束机制。加大政府对失信行为的监督追究力度,司法、工商、税务、技术监督等部门及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记录、警告、处罚、取消市场准入等多种手段,建立起联动监督机制。同时,要通过向社会披露,对严重失信行为形成社会性惩戒,从而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罚”的局面,提高失信者的违约成本。
(八)全面落实信贷支持优惠政策。各银行、信用社要出台信贷优惠措施,对优质信用区域和优良企业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有效信贷投入。要对优质信用区域和优质企业提高授权、授信,优先安排信贷计划,加大投入总量。人民银行要优先安排优质信用地区的各类再贷款。对“信用县(市、区)”,各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联社要确保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本地区。要通过组织银企联谊、项目推介、信贷营销和集中授信等活动,加强银企交流、沟通和合作,支持守信企业和地区的发展。要切实改进和完善信贷流程,合理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合理确定中小企业信贷期限、额度和利率水平,为中小企业包括民营企业贷款提供绿色渠道,使一批有效益、有潜力的好企业、好项目得到有效支持。政府要加强对信贷优惠措施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价,对贡献突出的金融机构,政府要给予奖励。
三、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信用环境创建、优化金融生态的长效机制。尽快成立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领导组织,政府相关部门和各金融机构要指定得力人员充实到领导小组中来,加强和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方案,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巩固已取得的成果,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文化,筑牢金融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强诚信教育与宣传,弘扬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和社会信用文化,培育信用道德,强化社会成员的信用观念和意识,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
(三)严格考评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发挥典型示范效应。各地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本地区的金融发展指标、经济发展环境指标、优质企业培植指标、信用社区创建指标、信用乡镇村组及农户评定指标、不良贷款降比指标、企业逃废债化解指标等综合考评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责任目标的考评考核,要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目标落实情况作为政府及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内容,切实推动全市信用环境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