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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南台岛内河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1-15 生效日期: 2006-11-15
发布部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闽发改投资[2006]944号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转报福州市南台岛内河(十二条)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请示》(榕发改金融[2006]51号)悉。福州市南台岛内河整治工程,业经我委于2006年2月17日在福州主持召开了初步设计审查会议,与会专家和代表踏勘了现场,听取了设计单位关于工程初步设计情况的汇报,并经过认真讨论,形成了《福州市南台岛内河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和《南台岛内河整治工程初步设计专家组审查意见》。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精神对初步设计进行了修改,省工程咨询中心对修改的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并出具了评审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和专家组审查意见,现就工程初步设计具体批复如下:   一、工程规模
  工程建设规模为:南台岛仓山中心片、盖山片、高湖片、螺洲城门片的12条主干河道的疏浚拓宽,总长47.853公里;结合引水冲淤和内河整治,修建4座节制闸和1座橡胶坝。
  二、水利水文计算
  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暴雨、洪水计算方法和外江洪潮及调蓄计算成果。
  三、工程设计标准
  (1)同意工程采用五年一遇洪水不漫溢的城市排涝标准,工程等级为Ⅳ级,其主要及次要建筑物均为4级。
  (2)同意本工程按照Ⅶ度进行抗震设计。
  四、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工程总体布局和主要建筑物布置方案,但在下一步的设计中应结合河道两岸拆迁情况进一步优化河线走向,同时对岸顶标高和涉及市政管线、交叉工程的河段,应结合市政规划进一步完善工程衔接设计。
  五、施工组织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施工设计方案。
  六、工程概算
  (1)原则同意将拆迁费用计入工程总概算。
  (2)工程概算核定为128468万元。
  其他按照《福州市南台岛内河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和《福州市南台岛内河整治工程初步设计专家组审查意见》执行。
附件:1、《福州市南台岛内河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略)
  2、《福州市南台岛内河整治工程初步设计专家组审查意见》(略) 二○○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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