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闽发改投资[2006]944号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转报福州市南台岛内河(十二条)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请示》(榕发改金融[2006]51号)悉。福州市南台岛内河整治工程,业经我委于2006年2月17日在福州主持召开了初步设计审查会议,与会专家和代表踏勘了现场,听取了设计单位关于工程初步设计情况的汇报,并经过认真讨论,形成了《福州市南台岛内河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和《南台岛内河整治工程初步设计专家组审查意见》。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精神对初步设计进行了修改,省工程咨询中心对修改的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并出具了评审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和专家组审查意见,现就工程初步设计具体批复如下: 一、工程规模
工程建设规模为:南台岛仓山中心片、盖山片、高湖片、螺洲城门片的12条主干河道的疏浚拓宽,总长47.853公里;结合引水冲淤和内河整治,修建4座节制闸和1座橡胶坝。
二、水利水文计算
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暴雨、洪水计算方法和外江洪潮及调蓄计算成果。
三、工程设计标准
(1)同意工程采用五年一遇洪水不漫溢的城市排涝标准,工程等级为Ⅳ级,其主要及次要建筑物均为4级。
(2)同意本工程按照Ⅶ度进行抗震设计。
四、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工程总体布局和主要建筑物布置方案,但在下一步的设计中应结合河道两岸拆迁情况进一步优化河线走向,同时对岸顶标高和涉及市政管线、交叉工程的河段,应结合市政规划进一步完善工程衔接设计。
五、施工组织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施工设计方案。
六、工程概算
(1)原则同意将拆迁费用计入工程总概算。
(2)工程概算核定为128468万元。
其他按照《福州市南台岛内河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和《福州市南台岛内河整治工程初步设计专家组审查意见》执行。
附件:1、《福州市南台岛内河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略)
2、《福州市南台岛内河整治工程初步设计专家组审查意见》(略) 二○○六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