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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江西省财政厅珠心算培训班收费标准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3-21 生效日期: 2001-03-21
发布部门: 江西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赣价费字(2001)22号
 江西省财政厅:
  你厅《关于报批珠心算培训班收费标准的函》(赣财办(2001)8号)收悉。
  珠心算教育是我国初级教育中引入的珠算教学新方法,能有效开发学龄期儿童智力。本着自愿参加,合理盈利的原则,开办珠心算培训班。经核定,培训费按实际授课时数收取,每人每课时1.5元(含教材资料费),场租费按实际支出收取。
  上述收费标准自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后执行。并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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