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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1-03 生效日期: 2003-01-03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黑价经字[2003]2号
 二00三年一月三日
  黑龙江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提高通信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请示》(黑通职鉴[2002]2号)收悉。由于电信业属技术密集型行业,随着其快速发展,职业技能鉴定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将邮政与电信业务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职业(工种)分类由C类调整为A类,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黑价联字[2001]28号文件的规定,相应调整为按A类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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