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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物价局关于同意你局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储金卡工本费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6-18 生效日期: 2001-06-18
发布部门: 江西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赣价费字(2001)49号
 南昌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制定职工住房公积金储金卡工本费的请示》(洪价费字(2001)33号)收悉。根据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关于清理整顿集成电路卡(IC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1999)1980号)有关规定,你局报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储金卡不属于清理整顿集成电路卡(IC卡)之列。经研究,同意你局对该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储金卡按有关制卡规定核定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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