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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2002年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5-23 生效日期: 2002-05-23
发布部门: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九府办发[2002]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现将《九江市2002年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按照要求,深入扎实地开展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力争取得新的成效。

二OO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九江市2002年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中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以及市第八次党代会和市人大十一届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推动全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深入开展,现提出2002年纠风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总要求,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实现九江在江西率先崛起的目标,以解决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为切入点,标本兼治,注重治本,进一步真抓实干治理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努力实现纠风工作的新成效。

  二、主要任务
  1、继续重点抓好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要以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为突破口,进一步扩大范围,增加品目。到今年底,全市要有70%的县级以上公立(政府、国有企业)医疗机构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中标价与国家定价之间的价差在扣除医疗机构正常的差价收入后,大部分要让利于患者;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临床用量较大的药品中要有50%以上的金额实行集中招标和集中议价采购。要认真落实'卫规财发(2001)308号'和'国纠办发(2001)17号'文件精神,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法,做到'公平、公开、公正'。要强化监督,坚决查处规避招标、违规操作等行为,各县(市、区)纠风工作部门要与当地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一道,抓好本辖区内参加市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医疗机构执行招标采购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加大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的整顿和改革力度,严肃查处药品购销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虚假医药广告,非法经营药品及非法行医的违法行为,推行药品连锁经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完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及门诊、住院费用查询制度。
  2、继续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今年,我市将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这是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在改革过程中,要加大对农民负担监督检查的力度,防止在改革未到位前突击收费和集中清欠,或人为抬高收费基数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按照税费改革的规定,今年除征收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及其附加外,不得再搞任何形式的集资摊派。要严格按规定使用义务工,并逐步取消。要深入开展对报刊征订摊派和农村用电乱收费、农民建房乱收费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全面实行村级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农村电价监督管理制度,坚决纠正农民用电中的乱收费;对农民利用集体土地建设自用住房,除依法颁发的证照可收取工本费外,一律不得向农民收取其它行政事业性收费。要普遍推行农业税收、涉农价格和涉农收费公示制,凡按规定应公示而没有公示的,农民有权拒绝缴纳。实行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一票否决'制,对违反政策而引发的严重群体性事件、恶性案件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其他事(案)中的县、乡,要给予党政领导党纪政纪处分。
  3、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实现全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要按照责任分工和《九江市治理公路'三乱'巡查办法》、《九江市公路执法规范》,抓好监督检查和明查暗访工作,规范部门上路执法行为,严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各县(市、区)要重点加强对县际公路交界区域和本辖区内县、乡道乱设站卡的监控,凡未经省政府批准的收费检查站点一律撤除,确保我市成为全省首批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设区市。
  4、继续治理中小学乱收费,重点解决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要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的收费行为,严禁中小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全面实行收费卡制度。在国家和省级贫困县推行'一费制'收费,除按规定的标准收费,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农村中小学必须严格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和项目收费,严禁对中小学校搞各种摊派和搭车收费,以及利用学校向学生家长摊派钱物的行为。非义务教育的高中阶段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即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不得挤占计划内招生人数、扩大择校生招生人数,也不得向择校生收取建校费和赞助费,禁止择班收费。要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提倡义务辅导,规范教师的有偿家教和课外补习行为。
  5、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要继续规范涉企检查、收费、罚款的行为,重点治理向机动车辆的乱收费、向乡镇企业的乱摊派和到外资企业的乱检查行为。继续严格执行《企业缴费登记册》和《检查、收费、处罚登记册》制度。严禁将应由政府部门提供服务的事项转到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服务,严禁部门及行业借评优、编制商品目录、企业家汇编、办培训班等名义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对于借审批、审核、批准之机,管、卡企业的行为,市纠风办将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要坚决狠刹违规发放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的不正之风,抓住节假日易发时期,加强监控,对顶风违纪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6、加强政务建设,规范行政行为。要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要加强予算外资金管理和对'收支两条线'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行会计委派和政府采购制度,扎实开展移民建镇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监察,不断完善有形建筑市场,建立公平有序的土地市场,强化对土地出售、转让行为的监督力度。要继续抓好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的清理工作。对已清理并公布保留的项目,要严格按规定办理。

  三、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市政府纠风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教委和市经贸委等部门,要分别对所牵头负责的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治理公路'三乱',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拿出具体的工作安排,各部门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工作意见、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行业作风建设。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标本兼治。纠风工作点多面广,应突出重点,注重抓出实实在在的成效。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要重点抓好药品的集中招标采购,规范招标行为和医药服务收费;减轻农民负担要重点抓好税费改革各项政策及禁止事项的落实;实现所有公路无'三乱'着重在巩固成果,抓好《巡查办法》和《公路执法规范》的落实;治理中小学乱收费要把重点放在农村中小学和非义务教育阶段;减轻企业负担要着重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对其它纠风工作也要选准突破口和着力点,抓住主要问题和关键环节,以点带面,力求新成效。在治标的同时,要不断探索新形势下遏制不正之风的治本之策。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纠风工作机构和专项治理牵头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按照各自牵头负责的纠风工作事项,搞好日常监督和重点检查工作。今年将组织对公立医疗机构执行药品招标情况进行检查,各县区也要同步进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将配合农村税费改革分块进行检查。治理公路'三乱'问题,将组织对易发、多发地区的重点检查;加强明查暗访,有效规范上路执法行为。治理中小学乱收费要加强对秋季开学及非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情况的监控。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予以查处,并按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人的责任。
  4、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加强社会监督。民主评议行风要以经济管理、行政执法和公众服务为重点,紧贴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实现九江在全省率先崛起的目标,围绕转变机关作风,创造良好经济环境,纠风专项治理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来开展,实行'纠、评、建'相结合,经常监督和有针性对评议相结合,在认真总结前两年评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改进和完善评议办法,扩大社会和群众参与面,正确处理好行风评议与行风建设的关系,使评议工作取得更好的实际效果。
  5、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纠风工作涉及面广,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经济发展环境、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把纠风工作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起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县(市、区)要结合机构改革组建专门的纠风工作机构,配齐工作人员,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各级纠风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深入调查研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研究解决纠风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推动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实现我市在江西的率先崛起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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