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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九江市综合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印章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3-19 生效日期: 2003-03-19
发布部门: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九府厅字[2003]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在原九江市综合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指挥部的基础上,成立九江市综合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派出的正处级机构。自即日起'九江市综合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印章同时作废。启用'九江市综合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印章。   二OO三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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